近年来,市财政局紧扣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以财会监督结果应用闭环为关键突破口,出台《阜阳市财会监督结果应用办法(试行)》,以制度形式打通“监督—整改—应用—问责”全链条,推动财会监督从“查问题”向“促治理”转变,逐步打造阜阳财会监督实践样板。
挂钩预算分配,推动监督结果“运用起来”。在预算编制环节,将财会监督结果作为调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财政部门从严审批新增项目、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问题严重的暂停资金安排、核减现有预算,使预算管理成为落实财会监督结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改变“查与不查一个样”的局面。
纳入考核评价,推动主体责任“严实起来”。将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市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同时作为县区财政工作评价和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使监督结果从“业务信息”上升为“管理信号”,倒逼被检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强化信用惩戒,推动执业行为“规范起来”。建立财会信用档案,记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及处理信息,实现职业信用与执业行为直接挂钩,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口号变为可操作的约束机制。2025年以来,取消2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资格,对2名资产评估师作出警告处分,对1家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作出警告、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在市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待符合条件后再依法修复信用、恢复执业,做到惩教结合、动态管理。
深化贯通协调,推动监督链条“贯通起来”。充分运用“三函一通报”制度,通过发送“工作提示函”“监督关注函”“移送处理函”和“问题通报”等方式,督促推动被检查单位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纪巡财监督贯通协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监督效能不断释放。
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制度治理“常态起来”。针对检查发现共性问题,督促部门完善内控制度、优化资金管理流程,推动从个案整改向制度治理延伸。2025年以来,推动被检查单位在差旅费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完善修订相关制度37项,财会监督推动制度治理效果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