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阜阳市本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未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2024/12/01 1.7w 阅读 525 点赞

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文件要求,现我市尚有部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未在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内进行待遇资格认证,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皖事通APP、电子社保卡APP等完成自助认证,或者到您就近的街道、社区(乡镇社保所)协助认证。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逾期未完成认证手续,我中心将于2025年1月暂停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待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后,我们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并予以补发

咨询电话:0558-2291727  0558-2290792  0558-2295806

 附件:阜阳市本级2024年12月需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xls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2024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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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