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颍州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让参保缴费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颍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申报颍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村党组织坚强有力、集体经济收益稳定、基础条件比较成熟的村集体先行试点,选好政策“试验田”;人社部门指导申报试点的村集体,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补助流程等实施要点,坚持“一村一策”“一事一议”,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人社、税务部门和镇村协调联动,实现村居申报、税务征收、社保到账全业务流程畅通衔接。目前,颍州区已有9乡镇街道17个村居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受益参保群众达926人,受助金额70230元;通过个人资助方式缴纳保费8人,资助金额达48000元。
下一步,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巩固试点成果,健全多元筹资机制,稳步推进集体补助在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