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文件要求,经核查,刘纪强等3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现我中心发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如下: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开展违规领取失业金人员追回工作,核查出3人(名单附后)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现因上述人员无法正常联系,特此公开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失业保险待遇退款账户名称:阜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1752105290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阜阳城东支行
单位电话:0558-2291607;0558-2291607
单位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2026年2月27日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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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违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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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纪强 |
360121**********13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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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 婷 |
350426**********20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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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荄镖 |
340828**********1X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