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参保职工权益,规范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需对部分参保人员情况进一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需确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情况名单》(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若名单中参保人已经死亡的,需遗属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办理退保手续:参保人及遗属身份证件;参保人火化证等死亡材料;参保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已申领过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还需提供待遇核定材料。
三、业务办理时间及地址
请名单人员本人或遗属于2025年9月30日前到阜阳市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社综合窗口确认。联系电话:0558-2299169、2296766。
阜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