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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皖阜劳人仲案〔2025〕225号(裁决公告)

2025/07/07 1.9w 阅读 499 点赞

阜阳润源置业有限公司、阜阳润源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宾伟与被申请人阜阳润源置业有限公司、阜阳润源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依法处理,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阜劳人仲裁〔2025〕22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阜阳润源置业有限公司、阜阳润源永泰置业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刘宾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资人民币86,882.32元;

二、驳回申请人刘宾伟的其余仲裁请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