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市房管局依据《省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人员成立修订起草组,于2025年4月上旬形成《办法》初稿。
二、意见征求。2025年6月至8月,先后向三区五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
三、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025年11月25日,《办法》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12月1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5年12月15日,《办法》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6年2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