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季度,市司法局接收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市政府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件。经审查,全部准予备案登记(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阜阳市司法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
2025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一、县(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1.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 (太政〔2025〕37号);
2.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泉政秘〔2025〕21号)。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
1.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零工市场(驿站)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阜人社秘〔2025〕79号);
2.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阜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阜发改环资〔2025〕220号);
3.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项清单》的通知(阜市监发〔2025〕50号);
4.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的通知(阜公管〔2025〕10号);
5.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全流程责任清单》的通知(阜公管〔2025〕11号);
6.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阜公管〔202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