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初稿。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2024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科室召开会议,梳理了我市近年来已出台的有关“个转企”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4年1月,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送各市级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2月,在全面吸纳各方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书面征求各市级行政许可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3月1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性竞争审查;4月1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4月16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5月16日,《实施意见》(阜政办〔2024〕4号)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