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把握时间节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按时完成任务。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全过程记录。
二、坚持民主集中,充分征询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有关意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民意调查方式听取意见。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坚持计划管理,规范动态调整。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范围指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审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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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 主体 |
决策承办 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提请审议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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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
市政府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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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阜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
市政府 |
市水利局 |
《关于印发〈阜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审查意见的通知》(水利规计函〔2024〕68号)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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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市政府 |
市水利局 |
《关于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皖发〔2024〕4号)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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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阜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市政府 |
市房管局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相关规定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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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市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62号)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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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的通知 |
市政府 |
市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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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阜阳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 |
市政府 |
市资规局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29号)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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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阜城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市政府 |
市文旅体局 |
《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皖政秘〔2021〕22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工作的通知》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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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阜阳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 |
市政府 |
市财政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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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阜阳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业强市规划 |
市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 |
省农业强省规划 |
第四季度 |
待省文件印发后制定,如出台推迟,提请审议时间延后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