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研究,形成初稿。市经信局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在充分借鉴皖政办〔2023〕2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企业数字化转型实际,先后多次修改完善,7月27日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修订完善。8月初,先后召开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和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书面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等13家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三家运营商和铁塔阜阳分公司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采纳3条。书面征求12家重点企业意见建议,对方案均无意见。
三、合法性、公平性审查。8月4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9月11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已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五、文件印发。9月2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