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2022年10月,市数据资源局向8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征集贯彻落实措施,梳理形成《阜阳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初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意见征求。经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0条,采纳9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部分已协商达成一致。2022年12月,市数据资源局就修改后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10条,采纳7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已协商达成一致。2023年2月,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安徽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皖发改体改〔2022〕703号)要求,组织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征求吸纳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2月10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2月13日,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3年5月11日,经市政府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3年5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行动方案》(阜政办〔2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