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人〔2022〕23号(2022年10月26日)
免去于杰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阜政人〔2022〕24号(2022年11月4日)
杨善竑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临泉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翟奇同志加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凤忠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李侠同志任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徐兵同志的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亚民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阜政人〔2022〕25号(2022年11月4日)
洪梅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杨辉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军士学院)院长;
叶树斌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龚雪梅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康养护理学院院长;
徐幼坤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免去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职务;
周安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院长。
阜政人〔2022〕26号(2022年11月8日)
杨世强同志任安徽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磊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邓勇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明同志任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琦同志任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晓俐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永亮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怀平同志的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阜政人〔2022〕27号(2022年11月8日)
叶海涛同志任市统计中心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尹维红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洪波同志任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坤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阜政人〔2022〕28号(2022年11月22日)
孙晓伟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算起。
阜政人〔2022〕29号(2022年11月22日)
魏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算起。
免去孙晓伟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