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政策政策法规

阜阳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

2022/12/27 5.1k 阅读 449 点赞

阜政人〔2022〕23号(2022年10月26日)

免去于杰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阜政人〔2022〕24号(2022年11月4日)

杨善竑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临泉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翟奇同志加挂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凤忠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李侠同志任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徐兵同志的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亚民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阜政人〔2022〕25号(2022年11月4日)

洪梅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杨辉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军士学院)院长;

叶树斌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龚雪梅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康养护理学院院长;

徐幼坤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免去其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职务;

周安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院长。

阜政人〔2022〕26号(2022年11月8日)

杨世强同志任安徽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磊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邓勇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明同志任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琦同志任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晓俐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永亮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怀平同志的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阜政人〔2022〕27号(2022年11月8日)

叶海涛同志任市统计中心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尹维红同志任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洪波同志任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坤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阜政人〔2022〕28号(2022年11月22日)

孙晓伟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算起。

阜政人〔2022〕29号(2022年11月22日)

    魏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2年10月算起。

免去孙晓伟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