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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

2022/07/31 1.3w 阅读 99 点赞

阜政人〔2022〕11号(2022年5月20日)

洪安艳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阜政人〔2022〕12号(2022年5月27日)

免去陈予生的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阜政人〔2022〕13号(2022年5月27日)

免去王松林同志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职务。

阜政人〔2022〕14号(2022年5月28日)

柳飞同志任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王卫民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政府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闫晓伟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武静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娟同志任市统计考核与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俊山同志任市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颍州西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培付同志任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阜阳首太新能源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赵群同志的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付景军同志的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莉同志的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阜政人〔2022〕15号(2022年5月28日)

张静静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郁同志任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晓艳同志任市电子商务发展中心(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阜政人〔2022〕16号(2022年7月16日)

赵国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楠楠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免去周黎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琮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小虎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传禹同志的市政府综合调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邵虹同志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智宏同志的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阜政人〔2022〕17号(2022年7月16日)

免去王标同志的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县级副主任职务。

阜政人〔2022〕18号(2022年7月16日)

周黎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虞培玉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职务;

刘征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芮文化同志任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麻宏亮、高勇同志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时新同志的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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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