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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00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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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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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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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 营商环境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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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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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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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阜政办秘〔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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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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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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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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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阜阳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市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电商经营主体持续增多,网络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品牌意识有所增强,发展氛围日益浓厚,但还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产品上行质量不高、电商网点功能不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助力脱贫攻坚不精准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化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功能,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2019年底,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总额超过5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00个以上,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孵化一批农村电商应用人才,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更有效。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网点布局,发挥服务功能。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电商扶贫问题整改,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科学布局农村电商服务网点,确不具备设点条件的村要注重功能覆盖。同时把握便民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切实发挥网点的上行服务作用。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电商创业者等承建网点,促进当地产品网上销售。推进电商服务网点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融合共建。(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培育省级示范点20个左右,市级示范点50个左右,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发挥电商服务网点产品信息收集、传递、扩散的作用,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和流通水平。(市商务局、市工商联负责)
(二)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落实统筹职能。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对网点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的监督责任。支持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和有能力的电商企业运营地方特色馆或开设企业网店,做到有电商公共服务、有上行实绩,并将其纳入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支持电商服务企业建设线上平台、代理运营、营销推广、包装设计、数据金融、咨询培训、物流配送等服务。(市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鼓励有产业基础和电商创业群体的乡镇建设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逐步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可持续的运营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推进协同发展。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3019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引导物流快递业务融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数量提高10个百分点,行政村100%通快递。(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公共仓储物流,节约企业运营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推动电商产业园区与快递园区融合发展,对服务本地农村产品上行较好的物流快递企业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村级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开展5G试点建设工作,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加强电商示范创建,培育经营主体。争取引进知名电商企业来阜发展,培育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强化电商品牌建设,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0家以上、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0个以上。(市商务局负责)推荐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电商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市)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积极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负责)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降低贫困村创建标准,力争培育5个省级电商示范镇、23个左右示范村。(市商务局负责)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安徽好网货大赛、入驻“聚农E购”网上商城等,举办阜阳市农村电商职业技能竞赛和农村电商发展论坛等,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宣传推广。(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供销社、市气象局负责)培育“三品一标”产品 60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引导电商应用创新,建立联结机制。鼓励循环经济、生物医药、特色农业、食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我市柳编、脱水蔬菜、粮油、人发等农特产品利用速卖通、天猫国际、敦煌网、ebay、amazon、wish等开展跨境销售。(市商务局、阜阳海关、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农产品直采直供,开展社区同城配送,对“网订店取”达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引导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带动群众在电商产业链上就业创业,鼓励农村电商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支持举办农村电商展览展销活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上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六)提高电商培训实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适应电商发展新形势,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鼓励电商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和大中专院校举办电商技能培训,加强店铺开设、产品设计、宣传推广和平台运营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型课程,引导培训进企业、进乡村,对培训达到一定规模,并且实现一定转化率的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聘用电商人才,实现人才稳定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支持电商企业到发达地区组织专场招聘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市教育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精准推进电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力戒电商扶贫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市商务局、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指导网点收集贫困户产品信息,及时通过农产品交易平台、微信平台、网站等开展信息发布。(市商务局负责)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开展电商培训。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建设专业化团队开展产销对接服务,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局负责)结合消费扶贫,支持建设线上线下“地方特色馆”或扶贫频道,设立农特产品消费扶贫专柜,积极组织对接商超、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稳定供应关系,开拓贫困地区产品“上线进城”渠道。(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局负责)
(八)加强电商政策保障,聚集发展合力。统筹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主体培育、人才培训、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0个以上,并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对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分别给予100万元、15万元和5万元奖励;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照采购和销售实效给予电商企业网络销售额5%以内给予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按照其收购、销售金额的10%以内给予补助;对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口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农村产品上行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的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企业信用贷款等金融业务。(市金融监管局、阜阳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负责)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政策,将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纳入引才范围,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做好“凤还巢”企业入驻园区、用工招聘、仓储配送等服务保障,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作用,整合各类农村电商政策资源,形成推动发展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年度工作重点。县市区要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明确县直部门和乡(镇)村工作任务,确保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推进“电商阜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要及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总结推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典型案例和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快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市推进“电商阜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50亿元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2 | 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新培育70个以上、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上县和界首市新培育10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3 | 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各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4个以上;太和县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3个以上;界首市、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各培育电商示范村、示范点2个以上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4 | 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上县、颍州区各培育电商示范镇1个 | 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上县、颍州区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5 | 推荐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积极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 市商务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6 | 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颍州区、颍泉区各2个,颍东区、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太和县、界首市各1个。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7 | 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颍州区、颍泉区各2个,颍东区、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太和县、界首市各1个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等 | 2019年12月31日前 |
8 | 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60个,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9 | 强化电商利益联结,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0 | 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并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9年7月31日前 | |
11 | 加强《电子商务法》的宣传贯彻。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商务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2 | 精准推进电商扶贫,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3 | 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地区产品销售渠道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局等 | 2019年10月31日前 |
14 | 鼓励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5 | 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3019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6 | 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数量提高10个百分点,行政村100%通快递 |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17 | 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优惠资费产品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31日前 | |
18 | 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开展电商培训。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 | 2019年12月31日前 |
19 | 统筹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强对农村电商支持 | 市商务局 | 市财政局 | 2019年7月31日前 |
20 | 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评估 | 市商务局 | 市推进“电商阜阳”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3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