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首次在国家层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落实《条例》进行了30余处细化或补充。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文件、法规、规章等规定精神,市司法局起草了《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督查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办法》《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八个配套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市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诚信高效的法治政府;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有助于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在市规定及配套文件起草过程中,总体考虑和思路如下:一是注重系统建设。“1+8”制度文件的出台,构建起了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制度体系,通过全链条、全过程的举措助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二是遵循决策原则。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是决策机制和程序的内核,贯彻于决策全过程,“1+8”制度文件的起草始终遵循这一原则规定,通过科学的程序制度设计,来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制度设计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适应,及时修订旧的程序规定、公众参与办法、风险评估办法、合法性审查规定、咨询论证专家库等制度文件,新制定专家咨询论证、决策督查、决策后评估、档案管理等制度文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初,市司法局即着手收集整理全国各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为起草我市文件做好准备。7月份,起草完成《阜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八个配套文件(初稿),并完成局内部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8月14日,以市依法行政办名义正式征求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和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7条,采纳7条,未采纳10条,未采纳的意见已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征询了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
(三)专家评审。10月26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部分市直单位的意见。后又经多轮修改完善后,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
(四)会议审议。12月29日,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12月31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构建起我市系统、科学、完备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督查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六、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全链条制度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时修订旧的程序规定、公众参与办法、风险评估办法、合法性审查规定、咨询论证专家库等制度文件,新制定专家咨询论证、决策督查、决策后评估、档案管理等制度文件,形成“1+8”决策制度体系,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突出解决实施问题。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途径,提升公众参与决策的便捷性,注重听取企业家意见;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成立市级专家库;规范风险评估程序,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构;建立“职责明确、多方参与、流程规范、审查全面”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实行“开门决策”,政府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或者与决策事项相关的专家、公民代表列席或旁听制度化;加强决策记录归档管理,以制度方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链条规范化管理,确保重大决策全面记录、闭环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1+8”制度文件的出台,构建起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制度体系,通过全链条、全过程的举措来助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对《规定》和配套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决策机关、决策承办单位、决策执行单位、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其他单位等,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共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决策程序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建立督查工作制度,推动决策执行单位全面、及时、正确地执行决策,对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决策执行不到位、决策执行存在偏差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问责。
八、政策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阜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
联系人:祝孟群;联系电话:0558-226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