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群众咨询企业进驻“接您回家”创业园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桂超为大家详细解读相关政策。
桂超:入园企业原则上为各类返乡人员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孵化培育期不超过5年。对各类返乡人员创办的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较足、具备⼀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可适当延长扶持期限。
一是运营补贴:根据实际入驻园区孵化企业数按照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主体创业服务补贴(其中从就业资金中列支5000元)。
二是项目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园区管理运营机构开展的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大赛、职业技能竞赛等公共创业服务项目。
三是房租物业减免:新入驻园区的实体3年内房租、物业全免,后2年减半收取。
四是水电费、网络费补贴:5年内水、电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贴,宽带网络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予以补贴,单户补贴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是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