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外国人所持的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1.居留许可编号:103054320
2.持有人姓名:OKTAPIANI PIKA
3.国籍:印度尼西亚
4.护照号码:E7547619
5.有效期至:2025年6月18日
6.宣布作废原因:居留许可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且经公告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日后,上述居留许可即可宣告作废。请相关持有人务必在此期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特此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