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3/10/24 1.4w 阅读 312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依法扣留的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前往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五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特此公告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10月2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