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要求,认定以下当事人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阜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申诉(电话:0558-2256795),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阜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10月29日
2026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货物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
(依据交通运输部标准)
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名单

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员名单
无
三、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名单
无
四、第四至十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