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招标方式
自主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依据《2026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监测) 》HJ1387-2024)要求,对全市32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年二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监测因子: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共6项,
2、市控断面水质监测。在我市境内河流上开展10个市控断面监测。监测频次及内容见附件。
3、地表水应急监测。监测因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应急监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监测内容为准,费用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4]139号)的70%支付。本次招标费用不包括应急监测费用。费用由2025年度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另行支付。
(二)结果质量控制及要求
1、在不违反监测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采样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书面和电子版的检测报告。提供材料如下:
(1)检测报告(包含质量控制报告);
(2)原始记录复印件。
2、质控要求: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19)等国家颁布的规范要求执行;中标人接受采购人针对此项目范围内容开展的质量监督(发放密码质控样、现场检查等),要求精密度、准确度合格率≥95%。
3、保密要求:中标人必须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中标人在开展监测过程中不按照时限要求及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或出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或涉嫌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追究中标人经济赔偿责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四、评分标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通过省级及以上CMA监测资质认定,并具有采购项目的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近三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的;
(4)2025年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低于D级(含D级)以下的;
(5)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
4、建有独立实验室(如为自有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5、提供为履行本项目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单位应标的承诺与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同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综合评审表
综合评审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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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标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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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分 (20分) |
1 |
投标报价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采购人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除外)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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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信分(80) |
1 |
企业实力 (10分) |
1、供应商具备CMA资质认定检测的能力范围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检测参数,具有109项得5分,100-108项得3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 2、2025年省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得5分;评定为B级的,得3分;评定为C级的,不得分。 平台官网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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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 (10分)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满足采购需求配置要求基础上: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4分: 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高级职称证书,得4分,中级职称得2分。满分4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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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设备 (10分) |
供应商具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测油仪、生化培养箱。 以上设备全部具备的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提供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设备在有效期内校准或检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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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绩 (20分) |
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 备注:招标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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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汛期监测处理能力 (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汛期监测响应方案和保证样品在有效的保质期内,进行评分: 1、汛期监测响应方案中承诺,接到监测任务后在3.5小时内(含)可到达的,得10分; 2、汛期监测响应方案中承诺,接到监测任务后在3.5小时-4小时内(含)可到达的,得5分; 3、汛期监测响应方案中承诺,接到监测任务后超过4小时到达的,得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注:出发点是投标人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注册地址,终点是招标人办公地,借助工具是百度地图导航;投标文件中提供导航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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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方案 (20分) |
一、监测方案及应急响应方案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必须针对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方案中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是否提交现场工作资料等评分,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1、方案完整、详细有效,能较好保证监测质量的,得10分; 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有效,能基本保证监测质量的,得5分; 3、方案基本完整、质控措施有偏差,不影响监测质量的,得3分; 4、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二、项目管理方案。根据项目管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1、管理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管理方案内容基本完备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3、管理方案内容有偏差、欠缺,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3分; 4、管理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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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3、以上评审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市环科所财政预算资金;
2、资金预算:15万元以内,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委托监测数量为准,总额不超过中标价格。
六、投标时间及要求
1、投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17:00后不再接受投标;
2、投标地点: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14楼1411室);
3、联系人:孙小红 联系电话:0558-2267727;
4、投标资料: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报价单、资信、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服务保障、监测方案、资质、承诺函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方式:邮寄或人工投递;
6、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中标方应在分析后及时提供监测报告和采样、分析、质控原始记录复印件;
2、中标单位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3、投标文件需提供目录、注明页码,便于评标打分。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6年10月30日
阜阳市市控断面入河排污口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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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位 |
检测因子 |
检测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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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境内10个市控断面 |
9个市控断面 |
化学需氧量,共1项 |
每月1次,每年共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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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16项 |
每季度一次,共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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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市控断面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共4项 |
每月1次,每年共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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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1项。 |
每季度一次,共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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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境内32个入河排污口 |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 |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年共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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