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时期美丽阜阳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美丽阜阳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推动美丽阜阳建设任务落实,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信函请寄至:阜阳市颍州区建设大厦七楼阜阳市生态环境局;电子邮件请反馈至:fysthjzhk@126.com;咨询电话:0558-2163825。
附件:美丽阜阳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
美丽阜阳建设“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阜阳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阜阳,根据《美丽安徽建设“十五五”规划》《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城市群和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把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美丽阜阳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阜阳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阜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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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美丽阜阳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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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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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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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39.3 |
34.5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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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72.1 |
75.2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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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
4 |
3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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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71.4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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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控断面好Ⅲ水质比例(%) |
92.9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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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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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 |
72.2 |
74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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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毫克/升) |
84.4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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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5 |
7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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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
83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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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污降碳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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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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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碳排放配额履约率(%)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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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完成省 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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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4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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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
--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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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总磷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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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系统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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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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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水土保持率(%) |
99.9 |
保持不变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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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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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 保障 |
全面保障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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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情况 |
-- |
大幅减少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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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辐射安全与辐射环境优良指数(%) |
95 |
≥96.1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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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按照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计算;②按照“十五五”调整后断面计算;③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规划基数和目标值的计算口径为“十五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④辐射安全与辐射环境优良指数目标值为五年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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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着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1.健全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快推进美丽蓝天建设,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按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要求,修订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深化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聚焦砖瓦、化工、再生铅、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行业,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绩效A级、B级或引领性申报。完善市县两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体系,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强化临市交界区域联防联控,到203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强化固定源深度治理。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加快淘汰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推进单条生产线6000万块标砖/年(不含)以下烧结砖瓦企业逐步整合退出,2030年前,全市保留下来的砖瓦企业全部达到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传统产业集群整治,基本完成废旧塑料、再生铅行业治理。推进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深度治理,2030年前完成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的深度治理。推进涉VOCs行业企业全过程治理,全面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活性炭再生等集中共享“绿岛”设施。推动存量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采取饲料调控、圈舍密闭、粪污处理和尾气收集净化等措施,完善畜禽养殖氨排放管理体系。
3.深化移动源专项整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省目标要求。重点园区、工矿企业、港口、机场等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新能源化。到2030年基本淘汰国IV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引导国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严格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及非法流动加油车。严格落实排放超标车辆检验、维护的闭环管理和数据共享,严厉打击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4.推进面源精细化管理。深化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与道路机械化清扫,强化物料堆场封闭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强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分类推进市政、工业、畜禽养殖等领域恶臭异味治理,推广餐饮油烟“绿岛”治理模式。协同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大气汞等非常规污染物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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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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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砖瓦窑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淘汰退出不少于53家砖瓦窑行业企业,淘汰产能42.90亿块/年。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锅炉深度治理。2030年底前,完成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的深度治理。 (3)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对国二及以下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载货货车实施报废补贴政策,稳步扩大更新覆盖范围,同步引导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 (4)面源污染控制。开展粪污处理中心和规模养殖场的恶臭异味深度治理;对阜阳市区重点路段的餐饮油烟进行集中治理,减少油烟污染排放总量。 |
(二)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1.深化工业污水治理。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全覆盖。开展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治理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问题,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按省部署实施重点行业污水治理绩效分级,提升有毒有害废水分类处置水平。
2.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污水管网整治攻坚,加快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落地,稳步推进合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排水执法监管。建设中心城区初期雨水调蓄与截流泵站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面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并实现动态清零,加强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
3.推进农业水污染系统治理。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加快池塘、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尾水循环利用率。结合高标准农田与农田水利建设,布局生态沟渠、调蓄塘等生态拦截工程,在氮磷污染突出水体周边实施面源治理项目。开展农田退水“零直排”区试点,健全农田灌溉用水区域防控体系,保障灌溉用水安全。
4.着力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评估,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与生态清淤,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管控,强化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确保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90%以上。系统开展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水生生物群落保护修复,推进尾水生态湿地与再生水循环利用。深入推进河湖 “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建立分类分级监测监管体系。
5.全方位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及“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引江济淮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建设。实施皖北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强引江济淮阜阳段输水沿线水生态保护修复,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与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全流程供水安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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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水生态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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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工业污水治理。持续优化工业园区功能布局,完善配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化工园区专业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强化工业园区管网排查整治,提升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试点,提升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分类处置水平。 (2)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阜阳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市政排水管网错混接整治、老旧污水管网修复改造, 基本完成源头雨污分流改造,消除管网空白区。实施颍泉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项目、颍州区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临泉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 (3)黑臭水体消劣工程。巩固阜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含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基本消除县城黑臭水体。巩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聚焦城乡结合部区域,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动态清零,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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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90%以上。深入推进清理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建立排污口分类分级监测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10条国家级美丽河湖建成7条,2条省级美丽河湖建成1条,美丽河湖建成率达66.7%及以上。 (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村“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划定,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强引江济淮输水沿线水生态保护修复,确保输水廊道水生态安全。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全流程供水安全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防治
1.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拟开垦未利用地、复垦土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2027年底前完成溯源排查,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污染源整治。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2.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与部门联动监管。依法开展工业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加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监管。聚焦煤化工、皮革鞣制、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与绿色低碳修复,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
3.协同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持续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地下水监测。深入推进太和化工园区、临泉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与“回头看”,督促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积极参与“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建设。到2030年,地下水国控点位I—Ⅳ类水比例达74%。
4.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测溯算治管” 全链条体系,推广整县推进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增效行动,到203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利用率均达43%以上。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到203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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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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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用地溯源整治工程。以界首、太和为重金属重点管控区域,2027年底前完成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2030年底前完成污染源整治。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以煤化工、皮革鞣制和铅蓄电池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3)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重点实施太和化工园区、临泉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工程。 |
三、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构建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综合治理体系,着力建设省级“无废城市”。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
推行绿色设计,落实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电子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推动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聚焦化工、废旧铅蓄电池、废旧锂电池、再生塑料等重点行业,推动固废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探索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废旧通信设施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围绕再生铝、再生塑料等资源开发高值化应用,发展绿色建材产品,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二)统筹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进环卫与再生资源 “两网融合”,强化“投收运处”全链条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实行运输车辆全程定位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开展秸秆生物质供热超低排放试点,强化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提升资源化水平。
(三)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推动危废重点监管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实时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实施。提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特殊危废综合利用能力,严格限制可减量危废直接填埋,逐步减少填埋处置量。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健全“平急两用”应急处置能力。
(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专项整治,建立台账、分类整治。扎实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治理。
(五)强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
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严格落实禁、限、治管控措施,推广低毒低害原料替代与清洁生产技术,强化源头减量。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与协同管控体系,不断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实施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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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废弃物。重点实施临泉县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太和县大件装修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置项目、丰易建材年处理200万吨建筑废物综合利用、颍上县城乡环卫转运设施及固废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等一批项目。 (2)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系统提升工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3)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在工业废水、城镇污水、畜禽养殖等领域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历史遗留污染区域,实施一批新污染物治理项目。 |
四、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优化
(一)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
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分级管控。持续推进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完善防护林体系。整合优化全市自然保护地布局,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生态破坏问题监管机制。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采取自然恢复与工程修复结合的方式,开展水系连通、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工程。坚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统筹抓好森林培育管护与湿地系统性保护修复,持续优化林草空间布局,着力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与综合服务功能,筑牢市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快迪沟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进度,稳步推进阜南县泛洪洼地区环境修复及保护利用工程。
(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
落实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强化候鸟迁飞通道修复,抓好淮河阜阳段禁捕工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排查整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林业循环经济与特色生态产业,推动“生态+”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市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衔接推进淮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拓展线索筛查覆盖面。打造美丽河湖样板,推动实现 “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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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工程。推进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 (2)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示范。以颍东、颍上等采煤沉陷区为重点,推进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水系连通与土地复垦。 (3)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迪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和阜南县泛洪洼地区环境修复及保护利用。 (4)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重点加强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濒危鸟类及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保护;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提质增效,贯通生物迁徙交流通道。 |
五、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大力推进能源绿色转型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支持存量煤电机组开展清洁降碳、高效调节、智能运行升级改造。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与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依规关停符合淘汰要求的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发展,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协同布局电网侧储能和电源侧储能,支持用户侧储能和台区储能建设,推进氢能 “制储输用“ 全链条发展, 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和地热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谋划 “绿电直连”试点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提高绿电就地就近消纳水平。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近1000万千瓦,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基本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占比完成省下达目标。推进阜阳经开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
(二)加快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砖瓦窑等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界首再生塑料、首太园区再生铅等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滚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绿色”技改项目,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升级。
(三)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推进货运“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阜阳颍泉港、南照港等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推进散装物料运输廊道建设,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推进近零碳港口、零碳物流园区建设,探索零碳道路运输线路与零碳服务区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
(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推动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节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巩固拓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成效,加快 “以竹代塑” 推广。引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自觉抵制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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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扩大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统筹推进风电、集中光伏建设,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电站,实施阜阳市风电乡村振兴工程、百兆瓦级风光氢绿色燃料柔性负荷调控与电网灵活互动示范项目等一批重点能源项目,开展省级开发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因地制宜谋划绿电直连试点项目。 (2)推动产业绿色升级。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清洁化发展,推进界首再生塑料、首太园区再生铅等产业集群提档升级。 (3)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加快铁水联运基地和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促进公铁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 |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与形势研判,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落实全国碳市场行业扩围要求,完善市级碳市场数据审核机制,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指导重点企业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围绕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涉及范围,积极探索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配合省级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推动企业自愿开展碳标识认证。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清单,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落实省级“碳普惠”要求,积极争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四)夯实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基础
健全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推动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探索编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推进韧性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七、塑造各美其美的美丽系列建设格局
(一)加快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科学布局城市蓝绿空间,推进绿道、口袋公园建设,到2030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加快解决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强化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各类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建立噪声问题综合治理清单,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二)全面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分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改厕与污水治理衔接,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实施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行动,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深化 “美丽细胞” 创建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创新基地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绿色、零碳引领行动,推进生态社区、美丽庭院建设,探索美丽街道等“美丽”特色模式。
八、严守美丽阜阳建设安全底线
(一)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县级执法能力。配合省级完善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构建辐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配体系。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与分级分类监管,规范放射性废物处置,强化电磁辐射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聚焦重点河流、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尾矿库及重点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风险评估,开展“一企一策”“一地一策”整治。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三)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市县联动、跨部门协同的响应机制。推行化工园区 “一园一策一图”,推进 “一张图” 资源调度与 “一平台” 智能决策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与专家支撑,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与科学处置能力。
九、健全美丽阜阳建设保障体系
(一)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实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深入推进“一本账”问题整治,推动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责任落实。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范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维护公众生态环境权益。
(二)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
加大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力度,统筹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法规规章、政策制度等立改废释工作。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全链条制度改革。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完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绿色低碳、资源节约高效的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加强排污权交易与总量减排管理,完善用水权、用林权等交易机制。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补齐水生态、温室气体、新污染物、重金属等监测能力缺项。加强监测信息联网共享,强化自行监测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规范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 “智慧环保” 平台建设,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持续开展监测执法大练兵,加强市县两级监测执法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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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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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实施强应急、保基础补短板工程,开展大气污染物与碳排放协同立体监测。 (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非现场监管和执法一体化能力。 (3)生态环境数智化建设工程。依托 “数字安徽—智慧环保”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感知、分析、决策、监管一体化数智治理能力。 (4)生态环境科研支撑项目。开展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产学研创新联合体。 |
十、组织实施
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阜阳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环保为民,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属地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同美丽阜阳建设任务相匹配。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