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如何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和国家及省、市检疫工作要求严格实施检疫,再按照《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及应用规范》,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其中,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加施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其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与可追溯性。
对检疫不合格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应当如何处理?
应当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按规定加施无害化处理标志,并监督货主或承运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检疫标志主要包括哪几类?各类的适用范围分别是什么?
动物检疫标志包括三类,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适用于生猪胴体,印油颜色统一为蓝色; (2)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适用于生猪、牛、羊、家禽、马属动物、鹿、兔等胴体,或者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或者其外包装; (3)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适用于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的外包装。
畜禽养殖场户、屠宰场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中需履行什么责任?
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更新完善系统中的基础信息,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