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0/22 2.3k 阅读 343 点赞

阜人社秘〔20257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5〕7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8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全市技工院校符合评审标准规定的中、初级职称资格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统一申报。

    (二)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技工院校,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申报工作,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三)民办技工院校应对照标准条件,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全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11月14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社局、有关单位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二)网上材料申报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页面右上方“帮助中心”进行下载。

    2.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如实、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资历、教育教学、技能水平、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扫描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2025年起,申报人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 原始版”)、1 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 打码版”)。所有“ 打码版” 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上传材料原则上必须为原件,如只能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并标注“原件复印”。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逐项审核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审核人员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应当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申报材料及审核结果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申报人可以提前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在职称申报时,导入业绩库数据,提交至单位即可。

    7.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表格材料,申报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也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有关问题

    (一)继续教育问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5〕51号)要求执行。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援派人员评审问题。对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工作的教师,按照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称评审政策。

    (三)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变动,转入技工院校工作,应当进行转评。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任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转评前后,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未经转评,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资格证书直接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职评服务。开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是加强和稳定技工教育师资队伍、服务技能人才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人社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主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一线教师队伍中去,主动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壮大技工院校师资力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提交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各地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签字盖章,落实审核责任。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三)把握时间节点。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基础条件和业绩成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把握好申报、审核和推荐的时间节点,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等各项工作,保证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按计划如期进行。

    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市人社局职建科咨询电话:2292506

    市人社局专技科咨询电话:2259196

附件:1.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2.单位公示证明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

      5.《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另附)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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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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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