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人社函〔2025〕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5〕70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以阜人社秘〔2025〕7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规〔202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申报、审核及材料要求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
1.登录“职称申报”专栏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里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有关要求如下:
(1)根据全省职称评审“盲评”有关政策要求,今年,申报人线上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确需上传复印件的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以下简称“原始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件”)。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及其他涉密文件可线下报送(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2)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完成的,要突出专业性、代表性,上传项目及材料不宜过多过杂,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其中,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业绩成果的,需一并提交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以本人参与完成工程、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供本人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该项目已经第三方评价或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以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等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交本人参与编写且已颁布实施的证明材料;提供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业绩成果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申报初级职称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需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不得以日常工作总结代替专业技术报告。
(3)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发表的,应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在职称平台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可上传权威机构的检测查重报告,并对报告中本人姓名、查重率等关键信息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著作,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
(4)聘任材料应上传申报人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5)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此类单位人员申报时,用人单位在系统中统一设置本单位岗位核准信息,按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3.个人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自行安排好本单位个人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
4.各相关单位应按职责权限,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将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的《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上传系统。
5.无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评审表可系统内打印。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并提交至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等。
3.逐级审核。县区属单位的按县住建部门→县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属单位的按市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扎实开展审核把关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并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上传的业绩成果、论文材料应由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其他材料由人事部门审核。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监督公示要求。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职工反映或有争议的申报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中。
(三)客观真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市人社局专技科咨询电话:2259196
市城建局人事科咨询电话:2162759
附件: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单位公示证明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规〔2025〕1号)
5.《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5〕223号)
6.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