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一)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
阜阳市高标准农田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7月报送市政府审查)
(二)调研论证项目(2件)
1.阜阳市厨余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管局,9月调研)
2.阜阳市城市更新条例(起草单位:市城乡建设局,11月调研)
二、政府规章项目(1件)
阜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管局,5月报送市政府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按规定请示报告,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畅通立法参与渠道,拓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全面准确落实立法法等上位法要求,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注重加强立法宣传解读、回应关切。
(三)优质高效完成立法计划。实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及时协调解决起草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起草工作。市司法局要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提前介入,跟踪了解起草部门进展情况,做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的衔接,确保按时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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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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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