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规章《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规定,2024年5-6月,市司法局接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市政府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全部予以备案登记,并完成实质审查。
附件:2024年5-6月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阜阳市司法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5-6月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
颍州区(2件)
1.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阜州政办〔2024〕3号);
2.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集团化办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州政办秘〔2024〕2号)。
太和县(1件)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太政办〔2024〕5号)。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
市数据资源局(1件)
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阜阳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数资〔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