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规章《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规定,2024年3-4月,市司法局接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市政府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见附件),全部予以备案登记,并完成实质审查。
附件:2024年3-4月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阜阳市司法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2024年3-4月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
颍东区(1件)
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东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太和县(3件)
1.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太政办〔2024〕1号);
2.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太政秘〔2024〕7号);
3.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城市绿化图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太政秘〔2024〕8号)。
颍上县(1件)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颍政办〔2023〕30号)。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市财政局(1件)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阜财库〔2024〕37号)。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1件)
阜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分行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阜阳市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阜金〔202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