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2023年9月,市房管局学习借鉴省内外有关城市公租房管理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办法》初稿。
二、意见征集。在充分酝酿并经多次会商研究讨论后,10月23日至11月23日通过市房管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及18家市直部门意见,共收到4家单位及3名群众共7条意见建议,吸收采纳2条,未吸纳意见建议均与有关单位及个人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3月18日,《办法》已经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的修改意见已吸纳。
四、会议研究。3月29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开专题协调会,再次对《办法》进行讨论完善。4月2日,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4月20日,《办法》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