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起草
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2月初起草完成《工作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意见征求
2月9日,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以及27家市直有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共收到4条意见,采纳3条,未采纳的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
2月10日至3月12日,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
3.合法性审查
3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工作规则(修订稿)》。3月22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工作规则(修订送审稿)》。
4.会议审议
4月7日,《工作规则》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文件印发
4月27日,《工作规则》(阜政办〔2023〕5号)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