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212-00001
-
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民营企业 / 营商环境 / 商贸、旅游
-
成文日期:2022-12-08
-
发布日期:2022-12-08
-
发文字号:阜政办秘〔2022〕37号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外贸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政策咨询机关:无
-
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外贸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外贸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阜阳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外贸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外贸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5号)精神,更好发挥外贸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进出口规模和经济外向度,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4年末,力争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额28.5亿美元,年均增长不低于10%,培育进出口额超亿美元企业、千万美元以上企业不少于70家;全市跨境电商生态体系基本形成,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10亿元以上,力争培育10家交易额超过千万元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育4家以上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和2家以上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新兴产业出口规模显著增长,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达25%、15%左右;国际市场多元化布局成效明显提升,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布局进一步优化,“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深入拓展。
二、重点任务
(一)贸易新动能培育行动
1.引育跨境电商主体。加强跨境电商主体招引,重点引进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引导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利用独立站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作用,培育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和孵化中心,为企业提供差异化孵化服务。(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跨境电商载体建设。推进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各地围绕优势产业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开展满足我市消费需求、符合消费升级方向的中高端消费品网购保税进口,为申建跨境电商综试区奠定基础。(市商务局、阜阳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立、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引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仓储物流、支付结汇、通关服务等配套企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跨境电商服务。对取得海关高级认证或一般认证资质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进出口通关环节予以便利化服务,降低高级认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市商务局、阜阳海关按职责分工)
4.支持使用和建设海外仓。鼓励贸易、物流和跨境电商企业在美国、欧盟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新兴市场共建共享海外仓。鼓励我市海外仓企业对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国内外电商平台等,实现供需信息匹配。引导和支持我市建设或使用公共仓的企业与“海外智慧物流平台”等开展合作,实现海外仓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优化快递运输等政策措施,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为外贸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到2024年末,力争全市外贸企业建设或租赁使用海外仓达15个。(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发展。指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对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物流通关、供应采购等全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数字服务企业为外贸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专业服务。组织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与外贸企业进行专项对接,提升外贸企业数字化营销能力,积极开展线上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提升数字贸易水平,支持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贸易主体引育壮大行动
6.强化外向型项目招引。结合十大特色产业“双招双引”,力争引进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的重大外向型项目。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培育一批进出口过亿美元或具有过亿美元潜力的外贸龙头企业。到2024年,外贸经营主体达2800家,进出口实绩企业超 600家,进出口值超千万美元、五千万美元、亿美元的外贸龙头企业分别不少于70家、8家、2家。(市商务局、市招商投资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贸易主体加快成长。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跟踪帮扶联系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许可和体系认证,争创“安徽出口品牌”,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市商务局、阜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促进本地制造贸易回转。优化市场机制,完善用工、融资等服务促进政策,推动市内生产、市外出口的生产企业逐步实现在市内出口,鼓励企业设立贸易公司承接回转业务。(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贸易结构优化行动
9.壮大优势产业贸易规模。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巩固和提高柳木制品、发制品、香料、纺织服装、箱包鞋帽、渔具、调味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份额。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水平,打造形成一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高端品牌,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拓展机电设备、医药中间体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深耕柳编文化,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加工贸易水平。加大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招引力度,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加工贸易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建立海外仓、品牌展示中心等境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内销税款缓税利息暂免征收等政策。推动加工贸易基础发展较好的县(市、区)争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市商务局、阜阳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贸易集聚发展。推动太和县薄荷、发制品和阜南县柳木产品三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和培育区域品牌。加快基地内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基地内龙头企业强强联合集聚发展、骨干企业优势互补带动发展。促进基地与周边地区密切合作,完善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基地在集聚外向型产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阜南县、太和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国际市场开拓行动
12.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稳定美国、欧盟、东盟等主要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开拓“一带一路”、RCEP等新兴市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组织参加RCEP助企帮扶系列活动,抢抓协议关税减让、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等政策机遇。到2024年,力争“一带一路”和 RCEP国家进出口额分别达到35%、30%。(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各类线上线下会展。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市场开拓。组织参加省级、市级推介组织的境外展会,适时常态化组织和支持外贸企业境外参展。(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组织参加出口转内销系列活动。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行动。积极参与内外贸融合交易会。推广国内贸易险等产品。畅通内外贸一体化流通体系,推动参与双循环示范企业创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重大平台提升行动
15.推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阜阳联动创新区建设。对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探索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阜阳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发展,吸引外向型项目在联动创新区落地,努力实现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政策互动、优势叠加、联动发展和双向溢出。(市商务局,太和县、界首市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高起点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 型),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建设以水果、肉类冻品为主的仓储物流。申建进境商品指定监管场地、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支持在特殊监管区域周边设立功能配套区,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做好阜阳航空口岸开放及国际直航包机申报工作,加快航空口岸软、硬件建设,为口岸开放奠定基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阜阳海关、市交通运输局、阜阳民航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畅通贸易通道。增强进出口贸易物流运输保障能力,降低外贸物流成本。加强与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港、江苏连云港国际集装箱铁海联运运营保障合作,积极开辟更多铁海联运班线,提升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水平。承接“合新欧+”辐射,拓宽宣传渠道,加大揽货力度,推进中欧班列工作开展。密切跟踪国际物流价格趋势变化,引导和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组织参加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物流对接会。加快建设完善安徽(阜阳)铁路国际物流港、淮河阜阳港和颍州港平台,推进铁海、河海、空铁多式联运快速发展,积极发展国际物流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小微外贸企业提供物流方面的普惠性金融支持。(市商务局、阜阳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核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县市区协同,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增长点和实现路径,及时出台相关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市商务局对外贸发展提升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进出口总额目标任务结合各年度进出口发展情况和省对市考核目标内容另行确定),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市商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针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展新趋势及时优化政策支持方向。宣传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基本风险统保政策。全面落实跨境电商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辅导。对税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类以上新业态新模式出口企业实现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获认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服务创新,配合推广“信易贷”模式,大力推广阜阳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组织银行机构入驻平台响应企业融资需求。支持复制推广“信保+担保”等融资模式。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通过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逐步扩大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对象,探索推进财政奖励、风险分担等方式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成本。组织银行开展“客户经理进百企”活动,推动银行通过减费让利为企业提供更低成本、更加优质的汇率避险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阜阳市中心支局、阜阳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创新监管。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提高监管服务外贸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阜阳联动创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区域协同发展等领域制度创新,推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践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通关、结汇、缴税退税等环节采取柔性监管方式,为贸易创新发展提供安全空间。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方式。推广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业务总单作业模式、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等模式,提升通关效率,落实简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流程。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优化进口退货管理。推动建设跨境寄递物流,积极推进“快递出海”。推动跨境电商邮件及国际快件本地化通关,推进“阜合通关一体化”,提升跨境支撑能力。(市商务局、阜阳海关、市税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智力支撑。提升各级外贸干部发展意识和能力,组织市内商务系统干部分批次赴沪苏浙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加强外贸相关专业人才培训。支持、指导市属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外贸专业课程,支持有关院校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外贸专业人才培养。市、县联动开展外贸政策业务培训,每年培训300家次以上企业,原则上外贸实绩企业每2年至少培训1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