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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秋种工作的意见

2022/09/12 7.4k 阅读 8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市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全力抓好秋种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在多种粮种好粮上当标兵走在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努力在多种粮种好粮上当标兵走在前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发〔2022〕15号)要求,以“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以稳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为目标,以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为主线,以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为抓手,着力构建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小麦产业新格局,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奋力在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上当标兵走在前。

全市秋种计划面积 850万亩以上,其中小麦753万亩以上,蔬菜66万亩,中药材10万亩,其它作物24万亩。753万亩小麦中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要达到660万亩,其中建设优质专用品牌小麦基地350万亩(以下简称品牌基地),单品种万亩示范片200个,优质良种应用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全市小麦播种面积保持在753万亩以上,各县(市、区)小麦种植面积不得低于上年,将小麦种植面积逐级分解到县乡村,落实到主体和田块。按照粮食生产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二)调整优化结构布局。根据生态、气候、土壤、地力、生产水平,坚持适应性种植和比较优势的原则,我市南部重点发展弱筋小麦,用于酿酒和生产加工饼干、糕点等优质弱筋专用粉;中北部重点发展中强筋小麦,生产加工馒头、面条、板面、方便面等优质专用粉。每个区域内确定2~3个主栽优质专用小麦品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建设,实现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保证优质小麦的品质均一性和专用性。突出发展精品蔬菜、高档蔬菜、特色蔬菜生产,着力打造长三角绿色蔬菜供应基地。适度扩大油菜种植,积极推广育苗移栽,切实提高单产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小麦规模种植。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品种)”“多村一品(品种)”或“一乡一品(品种)”,着力提高区域内优质小麦产业和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程度。积极鼓励以乡镇、村为单位整建制推进,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整镇(乡)为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示范片。以村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种植,品牌基地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各县(市、区)种植品种控制在5个以下,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每个种植主体原则上只选用1个品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落实基地订单生产。品牌粮食基地全部实行订单生产,收购主体须与基地所在的村或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规范的收购协议,也可自行建立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基地。参与基地建设的收购主体以粮食精深加工企业为主,粮食加工企业应当具有较强品牌溢价能力,且年精深加工专用小麦能力在10万吨以上。粮食加工收购主体单个基地面积不少于5万亩。不具有粮食精深加工能力但具有收购资质的收购主体,需拥有2万吨以上仓储能力方可参与基地建设。积极鼓励由收购主体牵头,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组建专用品牌粮食产业化联合体,通过产业、要素和利益的紧密连接,进一步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大做强我市专用粮食品牌,实现粮食全价值链的利益共享。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大力推进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与产地的产销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实行基地统一供种。品牌基地实行统一供种,供种数量建议按30斤/亩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品牌基地种子由签订生产与产品回收协议的收购主体统一采购,并与种子企业签订种子采购合同。种子采购合同应分别标明种子采购综合价格和价格构成(包括种子价格、种子包衣价格、供种环节等服务价格),种子采购价不得高于同期同一品种的市场批发价,并明确供种时间,品牌基地除有机生产等特殊要求外,全部使用包衣种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供种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与签订品牌基地建设协议的村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结算,基地所在乡镇、村要协助供种企业做好统一供种和种子款的收取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六)落实秋种关键技术。制定完善优质专用小麦品种标准化配套栽培技术和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并发布推广,品牌基地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实行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防治、统一机收、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模式。品种选择高产、稳产、多抗、广适、高效、优质专用的品种。重点开展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预防控制病虫发生。积极鼓励产业化联合体在品牌基地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社会化服务,品牌基地所有中标品种须参与市级品种试验示范,所用种源供种时随机抽取,做好每个品种的真实性和纯度鉴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强化经营主体培育。突出新型主体培育,引导新型主体规范有序流转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要在政策制定、项目扶持上予以支持、倾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品牌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和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粮食产业联合体培育力度,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的能力。成立种粮大户协会,积极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加快构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合作和联合为纽带的农业经营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有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提升营销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创新托管服务方式。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适宜本地的“大托管”模式,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接,积极推广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村集体开展有效的托管服务,围绕粮食生产“耕种管收”全过程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的品质和产量。在稳定推广“耕种管收”等生产环节托管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农资供应+生产托管+销售+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农业全产业链托管服务。颍上县、阜南县等传统小麦产量偏低地区要通过规模经营、开展托管服务和改善水利条件等方式实现多种粮种好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九)推进优粮溢价收购。优质专用小麦产品收购协议中要明确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收购时间,及时足额收购基地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专用小麦。收购价格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以高于当时普通小麦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收购。收购主体要向售粮户出具收购凭证,收购凭证应注明售粮户名称,售粮品种、数量、价格等,以备核查。各县(市、区)要对粮食加工收购主体收购履约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结果纳入粮食加工收购主体诚信档案。对不履行约定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参与政策性基地建设的资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扶持政策

(十)实行物化补贴。2022年秋种继续对品牌基地给予每亩30元的种子补贴,对全市实际播种小麦给予每亩30元的两遍统防统治补贴,补贴资金按市、县(市、区)财政2:8比例分担(市直农场按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市级补贴资金按照县(市、区)实际落实任务面积一次性拨付,由县级财政负责具体结算,省级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万亩示范片建设。各县(市、区)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第三方核查及技术指导服务等需要。种子补贴款由各县(市、区)先行结算,结算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2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支持技术配套。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品牌基地耕、种、灌、管、收、烘等生产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向品牌基地倾斜,用于支持品牌基地耕种管等环节,力争实行全程社会化。大力支持将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切块用于优质专用小麦机械化深耕深松、秸秆粉碎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绿色增效技术配套。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等要重点用于品牌基地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改善生产条件。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要与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紧密结合,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力争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全部建成生态高标准农田。大力支持将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切块用于专用小麦收购主体建设仓储设施,确保优质小麦足量收购。粮食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为专用小麦收购主体开展代收代储、专库专储业务,必要时参照省粮食临时收储办法,建立市级临时收储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三)强化金融扶持。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对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专用品牌小麦收购主体收购、烘干、储藏、加工等环节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标准,大力开展优质专用小麦收入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秋种工作,成立秋种工作领导组织,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农业农村、财政、粮食和物资储备、水利、供销、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政策落实,统筹推进基地建设。

(十五)加强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负责小麦品牌基地布局、面积和供种数量认定,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加工收购主体资质和收购数量的认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负责品牌基地种植户的组织动员、统计公示、建档立卡、造册上报,协助做好产销协议签订、种子款收取、供种、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等事宜。

(十六)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指导签订规范的收购、生产和服务协议;要加强供种价格指导,强化种子质量监管,开展供应种子质量抽检和田间种植鉴定;要组织对种子补贴、合同履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失信的企业、主体、村组织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开展品牌基地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各县(市、区)优质专用小麦具体任务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各县(市、区)优质专用小麦具体任务表

县市区

小麦面积

(万亩)

优质专用小麦

面积(万亩)

品牌基地

面积(万亩)

单品种万亩

示范片(个)

全  市

753

660

350

200

颍州区

38

35

35

20

颍东区

49

30

30

20

颍泉区

46

35

35

20

临泉县

160

140

70

30

太和县

145

130

40

30

颍上县

141

130

50

30

阜南县

126

120

65

30

界首市

48

40

25

2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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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