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人〔2021〕13号(2021年7月31日)
张晓东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张家忠同志的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阜政人〔2021〕14号(2021年8月26日)
闪旭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杨秀文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希钊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虹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永春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方向阳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学生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阜政人〔2021〕15号(2021年8月26日)
王朝良同志任阜阳农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祺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志伟同志的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主任职务。
阜政人〔2021〕16号(2021年10月13日)
免去牛满荣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永贵同志的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文生、吴军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险峰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