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工作方案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建城〔2019〕5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建城〔2019〕65号)精神,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责任、强化担当、攻坚克难,加快补齐阜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确保完成“长制久清”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发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污水排放和治理等情况,坚持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工作目标实现。
(二)市级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强化市直相关部门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合力,各区政府、管委会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环境保障、征迁等工作。
(三)深化改革、盘活存量。通过深化改革,加强与社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借助外来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盘活长期低效闲置资产,减轻政府融资压力,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实现良性循环。
(四)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厂网河站一体、建设运维管理一体、城乡一体”的理念,统筹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现状摸底、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示范推广,促进城镇污水全收集、收集全处理、处理全达标以及综合利用,确保阜城污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实施方式
采用特许经营合作模式推进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厂网河站一体化)项目建设(包括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期限30年。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第25号),明确市城管执法局作为该项目提出部门,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自然资源规划、环保、水利等部门对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职责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审定该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市城管执法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市建投集团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五、主要内容
(一)阜城排水管网排查检测设计改造。
1.城区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检测。全面排查建成区主次干道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小街巷、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查清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及雨污错接混接点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开展阜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专项排查。
2.城区排水管网全面修复改造。根据排水管网排查检测结果,及时制定完善城区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实施阜城主次干道市政排水管网及小街巷、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城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阜城污水处理能力提升。
1.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即按时序建设颍州污水处理厂二期、泉北污水处理厂二期、西湖新区污水处理厂,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运营管理。
2.新建排涝泵站2座,即芦桥沟泵站、七渔河泵站。
(三)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政府投资及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城区污水管网等存量资产,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回购或继续按照现有模式运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地下管网信息管理和安全监测系统。在阜城地下管网普查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已建成的地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整个建成区的地下管网安全监测系统并进行动态更新,实现安全运行管理的自动预警、自动派遣以及应急处置,实现地下管网信息化安全管理。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保证系统数据精准度。
(五)其他项目内容。全面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的五水共治,在水域生态功能区、岸线整治、运营稳定性、生态系统常态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进一步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
六、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具体内容见附件),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简化或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熟悉业务的科室负责同志专职负责工作推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调度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挂牌交办督办制度,根据领导小组调度和安排,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及时交办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载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争取社会理解,引导市民积极参与。
附件:1.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2.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阜城污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机构工作职责
组 长:刘玉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玉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李 红 市政府副市长
郑久坤 市政府副市长
朱 新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吴开义 市政协副主席、市房管局局长
吴爱国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飞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文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贺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窦灿辉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李哲市 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方明 市司法局局长
李丰收 市公管局局长
田世海 市水利局局长
杨增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兴民 市审计局局长
韩 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齐明砾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时 新 市重点工程处党组书记
孙洁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永贵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刘 峰 颍州区政府区长
刘 健 颍东区政府区长
刘万和 颍泉区政府区长
王 锋 市城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 标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志凯 市建投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商务组、项目组、财务组、法务组共“一办四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一)办公室
主任:朱贺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纪兰芳 颍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宋学善 颍州区政府副区长
尹建华 颍东区政府副区长
姚 虎 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标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陆水松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松林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郑 俊 市排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各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包括框架协议起草、工作方案制定、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以及项目识别、核准、审批等有关工作。
(二)商务组
组长:窦灿辉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成员:郭长峰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马晓峰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牛满荣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松林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周学信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时海龙 市建投集团副总经理
负责商务谈判,包括已转让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回购,以及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备案等有关工作。
(三)项目组
组长:朱贺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郭长峰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陶学锋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华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松林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周学信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明扬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胡志逵 市生态环境局环科所所长
郭云峰 市重点工程处副处长
时海龙 市建投集团副总经理
郑 俊 市排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负责项目总体推进实施,包括技术方案的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过度设计”问题;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监理机构的依法选择和确认;建设用地、规划报批;项目建设期监管、绩效考核和运营期监管、绩效考核及期满移交等有关工作。
(四)财务组
组长:侯永贵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成员:马西荣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 侠 市审计局副局长
时海龙 市建投集团副总经理
负责开展财务风险、债务风险、存量资产评估及合作期限确定,付费过程监管,对项目物所有值评价报告、收益率测算等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实施的跟踪审计、决算审计等工作;代表政府方出资参与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
(五)法务组
组长:李方明 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赵险峰 市公管局副局长
李 侠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晓峰 市财政局(国资委)副局长(副主任)
负责对市政府决策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文本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有关部门对法律问题解答、处理。协调项目招投标各项工作。
附件2
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分解表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制定《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
市城管执法局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
2 |
制定《阜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厂网河站一体化)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
市城管执法局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2021年7月底前 |
|
3 |
启动商务谈判,对接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内容。 |
市城乡建设局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2021年7月底前取得明显进展,根据工程进度持续推进 |
|
4 |
确定资产评估单位,完成存量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市财政局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建投集团。 |
2021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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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同步办理新建扩建项目土地手续。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投集团等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
6 |
开展项目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
2021年9月底前 |
|
7 |
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开展审查,报市政府政府审定。根据审定方案,编制特许经营招标文件和特许经营协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
2021年10月底前 |
|
8 |
进行项目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
2021年11月底前 |
|
9 |
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开工建设。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等。 |
2021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