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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10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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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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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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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民营企业 / 创业创新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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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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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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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阜政秘〔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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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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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阳经开区赋权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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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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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阳经开区赋权清单的通知
阜政秘〔20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精神,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依法赋予阜阳经开区22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现将《阜阳经开区赋权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赋权工作要聚焦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明确市直相关部门与阜阳经开区管委会之间的责任分工,完善权责关系,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二、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据《阜阳经开区赋权清单》做好赋权事项衔接,及时与阜阳经开区管委会签署委托协议书,办理相关权力交接手续,确保从受理到办结各环节依法赋权到位;要加强赋权事项业务指导,强化跟踪服务,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工作落实到位。
三、阜阳经开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依法承担赋权事项实施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要制定、完善相关权力运行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务效能,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顺、管得好。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