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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01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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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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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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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国有企业 / 其他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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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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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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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阜政办秘〔202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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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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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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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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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阜阳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转型升级,优化装备性能结构和配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消防装备建设现状及评估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队伍战略部署,立足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立足灭火救援“全灾种、大应急”现实需求,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逐步建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为建设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卫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立足标准,面向实战。在品种、数量上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规定,在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上满足消防装备的市场准入要求。从面向实战、提升作战效能角度出发,根据作战编成、力量等级调派进行车辆编组、调配、整合,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形成体系,在此基础上对现有装备的种类和功能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一线综合作战能力。
2.统型建设,模块编组。从降低消防装备使用、维护、管理成本,提升灭火救援战斗力出发,加强消防装备的统型建设,减少包括消防车底盘在内的同种用途、同一性能装备的品种、型号,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处置对象的类型和特点,采取模块化方式配备装备,优化装备集成,使其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方便作战力量编成和调派。在战勤物资装备保障上,采用模块化储备和运输,突出保障的机动性和系统性,提高遂行保障能力。
3.持续发展,满足需求。建立消防装备维护、维修机制,根据消防装备全寿命期内经费保障要求,确定消防装备年度维持性经费预算。建立消防装备更新机制,根据消防装备退役报废情况安排装备更新经费预算,确保消防装备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备一定数量科技含量较高、满足全市灭火救援现实需求的高端技术装备,达到省内同类型地区消防装备的技术水平。
(三)发展目标
2020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70%;市级配备一定数量专业装备,满足基本救援任务需要;各地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基本满足实战需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火灾特点,针对性配备灭火攻坚装备,灭火攻坚能力得到初步提升;战勤保障站完成配备基础车辆、装备及物资,满足一般执勤需要;战勤保障站配备远程供水系统;市本级建立工程机械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在建)训练装备配备率达40%;推广应用装备远程技术保障系统。完成上述建设任务,需新增消防车17辆,防护类装备件10073件套,抢险救援类装备1245件套,灭火救援类15018件套。
2021年,消防救援站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80%;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达标;自然灾害救援装备进一步配齐、配强;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基本装备配备任务;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达标率100%;结合应急救援任务需求,配备1-3台工程机械。初步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满足灭火救援急需;市级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装备配备率达75%,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试点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完成上述建设任务,需新增消防车19辆,防护类装备9640件套,抢险救援类装备793件套,灭火救援类12586件套。
2022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90%;市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完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基本装备配备任务基础上,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提升装备配备水平,灭火攻坚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市级购置一定数量备份装备,满足灭火救援急需;战勤保障站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配备,总量达3-5台;新建成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装备配备率达100%,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全面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实现消防员防护装备集中专业清洗,化学防护服使用后清洗率、气密性检测率达到100%。完成上述建设任务,需新增消防车14辆,防护类装备7177件套,抢险救援类装备586件套,灭火救援类9154件套。
2023年,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装备配备达标率达100%;结合城市发展,加大灭火攻坚装备配备力度,提升各类灭火扑救专业队装备规模、质量;战勤保障站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车辆、装备及物资配备水平;市级消防训练基地针对性地配备仿真模拟训练和虚拟现实训练设备设施;完成消防员呼吸防护“三室一站”升级建设。完成上述建设任务,需新增消防车11辆,防护类装备5221件套,抢险救援类装备379件套,灭火救援类12678件套。
2024年,通过更新换代,全市救援装备完成统型建设;县(市、区)级消防救援站,结合辖区救援任务实际,配备专业装备,满足基本任务需要;有任务需要的县(市、区)级消防救援站配备远程供水系统;市区难以覆盖的县区配备基础战勤保障车辆、装备及物资,满足一般任务需要;市级结合实际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配备;试点在基层消防站配备仿真模拟训练和虚拟现实训练设备设施;全面推广统一的外网装备信息采集平台,构建装备信息物联网大数据库,实现装备全过程跟踪、全寿命管理以及作战效能统计分析。完成上述建设任务,需新增消防车19辆,防护类装备8541件套,抢险救援类装备894件套,灭火救援类15996件套。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面开展执勤消防救援站装备达标建设,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装备,配齐各类装备品种及数量,分级、分类对消防员防护装备、救援器材、消防车辆、灭火药剂的“外观标识、结构型式、主要参数”进行统型,实现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落实新建消防站配套消防装备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新建消防站建成后营房、装备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快专业装备配备。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各类“专、精、尖”装备。加强市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队装备配备。针对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及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需要,配备专业处置装备。
(三)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超高层、城市大型建筑综合体、大体量地下建筑、各类化工单位等特殊场所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重点加强高性能、多功能、针对性强的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四)推动消防战勤保障发展升级。根据辖区任务特点及建设标准,完成战勤保障车辆装备物资配备,配齐配强消防救援队伍所需餐饮、宿营、淋浴、发电、照明、抢修、卫勤等战勤保障车辆,提高装备模块化储运水平。市级全面建立装备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建立完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满足灭火救援急需。
(五)加强工程机械配备。针对重大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化学事故处置、大跨度厂房火灾扑救、建筑物坍塌事故救援、洪涝排险中的破拆清障、筑堤导流、转运物资等任务需要,加强具有较强机动性的工程机械配备。
(六)完善训练装备配备。按照执勤装备与训练装备相分离的原则,配齐消防员训练专用装备。推行消防车辆、水泵及工程设备仿真操纵装置、真火训练装置等仿真模拟训练装备。利用计算机、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装备、交互式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虚拟仿真训练。配备氧气呼吸器、化学防化服、侦检器材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装备系统。
(七)完善装备维修、维护及检测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提升战勤保障站装备维修能力。推广应用装备远程技术保障系统,逐步实现装备技术保障数字化。推行消防员防护装备清洗维护室建设,提升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化学防护服等防护装备的清洗、维护保养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多级统筹、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划内容保障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经费投入,落实资金来源,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完成年度装备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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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20-2024年装备建设经费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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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建设经费(万元) |
年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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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7000 |
1400 |
|
2 |
颍州区 |
1750 |
350 |
|
3 |
颍东区 |
1650 |
330 |
|
4 |
颍泉区 |
1300 |
260 |
|
5 |
阜阳经开区 |
1450 |
290 |
|
6 |
颍上县 |
1900 |
380 |
|
7 |
界首市 |
1700 |
340 |
|
8 |
太和县 |
1875 |
375 |
|
9 |
临泉县 |
1700 |
340 |
|
10 |
阜南县 |
1700 |
340 |
|
11 |
合计 |
22025 |
4405 |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作用,把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考评。
(四)强化规划实施。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并定期通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