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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00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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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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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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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政务服务 / 民政、扶贫、救灾 /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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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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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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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阜政办秘〔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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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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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产业增收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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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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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产业增收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产业增收精准帮扶实施方案》《阜阳市就业帮扶增收实施方案》《阜阳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阜阳市产业增收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阜阳市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19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聚焦全市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尤其是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户,突出产业扶贫在促进贫困户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产业扶贫覆盖面,力争9月底前“两类户”中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条件、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实施1个以上自种自养项目或其他产业扶贫项目;力争19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每村至少培育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建成1个产业扶贫园区(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两类户”,实施精准包保帮扶,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1.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围绕未脱贫户(10133户24710人)和脱贫不稳定户(4790户13556人)“两类户”,组织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贫困户有无劳动力、有无产业发展意愿、有无一定规模的可用生产要素。将有劳动能力、常年在家、有发展意愿以及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拥有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且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分类精准界定为具备农业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光伏等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逐村逐户建立村级“两类户”产业发展台账,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上更新标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
2.强化因户分类施策。坚持因户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根据摸排“两类户”所具备的条件,指导其从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商贸流通等产业扶贫项目中选择实施合适的项目。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条件、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全部实施自种自养等产业扶贫项目或务工就业项目;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条件、无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动员实施自种自养等产业扶贫项目或务工就业项目;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条件,但经动员仍不愿意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户,主要实施务工就业项目;对无劳动能力、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可采用入股分红、土地流转、资产租赁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精准包保帮扶。对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自种自养贫困户,实施包保技术指导、包保政策落实、包保产品销售和农业特色产业保险全覆盖“三包一覆盖”措施。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类型,从基层农技推广员、产业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中确定一名贫困户技术包保联系人,负责对自种自养贫困户产业发展开展靶向性实用技术指导。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贫困户政策包保责任人,负责宣传奖补政策、帮助申报项目、协调项目实施、落实奖补资金等。从驻村扶贫工作队中确定一名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包保联系人,负责提供农产品信息,帮助解决销售难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农业特色产业保险补贴政策,将贫困户实施的特色种养项目全部纳入保险覆盖范围,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
(二)聚焦挂牌村,精准实施到村项目,促进村级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1.摸清基本情况。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进一步摸清省市县挂牌督战村产业发展情况,包括产业发展现状、主体带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逐村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影响挂牌督战村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
2.确定主导产业。围绕“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要求,依托近年来产业发展达标村建设发展基础,立足本村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确定每个挂牌督战村主导产业。深入推进挂牌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注重加强培育,坚持久久为功,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精准实施项目。加大到村项目实施力度,持续稳定支持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支撑主导产业持续长效发展的配套基础设施设备。在“一村一品”贫困村,重点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等。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突出主体带动。根据挂牌督战村产业发展需要,整合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为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制定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县域内有实力、上规模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进驻挂牌督战村建设基地、带动农户。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就地务工、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带贫模式,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关系,分享更多的产业发展收益。同时,注重挖掘内部潜力,大力培育本村能人大户、农民致富带头人,支持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根本之策,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产业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市政府成立产业发展增收工作指导组,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产业帮扶增收工作专班,加强与扶贫、商务、文旅、林业、财政等产业扶贫相关单位的协调,加强与县乡村的联系沟通,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班、专人做好协调推进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支持政策,农业农村部门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一村一品”发展资金、支持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等优先向挂牌督战村倾斜。各产业扶贫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向挂牌督战村倾斜。各级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单位包村职责作用,给予挂牌村足够项目、资金支持。全面落实《阜阳市脱贫攻坚实施四大增收行动方案及扶持政策》,加快兑现奖补资金。
(三)强化技术指导。对13个县级挂牌督战村分别由县级产业扶贫部门负责人带队,配备若干产业发展技术专家,成立产业发展技术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村产业发展遇到的技术难题。市级组建6个产业发展技术专家指导组,负责对6个省市挂牌督战村定期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
(四)强化指导调度。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严格落实“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机制。各县市区产业发展增收组每月要向市产业发展增收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组建8个工作指导组,每月一次到挂牌督战村开展暗访调研、指导。
(五)开展专项督战。抽调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同志联合成立督战工作专班,对19个挂牌督战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进行专项督战。
附件:1.阜阳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增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阜阳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增收工作指导专班
附件1
阜阳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增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显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志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飞市扶贫局副局长
侯永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席元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董晓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 强 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
杨光辉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葛三建 市菜篮子工程推进中心二级调研员
陈 飞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增收工作组负责针对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研究制定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具体举措,拿出产业增收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开展工作。
附件2
阜阳市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增收工作指导专班
第一指导组:颍州区
组 长:昝磊
成 员:王晓莉 白云飞(联络员,电话:17755890775)
第二指导组:颍东区
组 长:方家平
组 员:刘玉荣 余斌(联络员,电话:17755839879)
第三指导组:颍泉区
组 长:付景军
成 员:王玉才 鞠建军(联络员,电话:18155881310)
第四指导组:临泉县
组 长:王朝良
成 员:李峰 王彩红(联络员,电话:18269915100)
第五指导组:太和县
组 长:杨庆芳
成 员:李彦良(联络员,电话:15955898872) 张录
第六指导组:阜南县
组 长:时守宇
成 员:丁保林 吕金梅(联络员,电话:18815683203)
第七指导组:颍上县
组 长:张学一
成 员:侯子建 周杨(联络员,电话:15715582899)
第八指导组:界首市
组 长:江潮
成 员:陆地 林强(联络员,电话:18325986930)
阜阳市就业帮扶增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增收工作,根据3月30日会议精神和《阜阳市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2019年全市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2219户6995人)、4000—5000元(2212户6139人)、5000元以上(10492户25132人)三个区间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以下简称“两类户”),特别是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和“零就业”家庭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精准帮扶、促进就业增收,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包保责任。以乡(镇)、村两级为基础,层层压实“两类户”就业增收包保责任制度。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2219户6995人)、4000—5000元(2212户6139人)中的贫困劳动力,在原有帮扶干部包保联系的基础上,新增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包保的“双包保”制度,对其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户,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或村组织主要负责人包保。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完成时限:4月7日前,全年坚持
(二)摸清基本情况。在扶贫与扶志、扶业、扶技、扶智相结合的基础上,各包保责任人对包保的“两类户”中的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激励有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要重点摸清“两类户”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就业意愿、就业意向,有无就业转失业、返贫危险等。对“两类户”中未就业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要全面摸清其失业或未就业原因、就业意向、技能水平、培训需求等信息,以村级为单位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与扶贫部门加强系统数据的比对,及时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信息录入系统监测管理,确保人社脱贫系统和扶贫系统信息数据统一。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全年坚持
(三)分类指导帮扶。各包保责任人根据摸排情况,逐人建立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基础台账,做到“帮扶措施一人不落,信息记录一条不少”。认真落实“四帮四促”及“四个一批”工作措施,结合“两类户”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需求、技能水平提供“个人定制型”的就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确保每一名人员至少都能得到1次职业指导和培训、5次就业岗位信息推荐,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暂未就业或就业不稳定的“两类户”人员,不挑不拣扶贫公益性岗位兜底全员上岗。同时,各级要高度关注边缘易致贫户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强化就业帮扶措施,确保就业稳定性。对无法进行就业帮扶的“两类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家庭由扶贫、民政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年坚持
(四)促进就近就业。各地要以乡镇、特色村为中心,以工业园、农民工创业园、就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等为支撑,积极打造创建“接您回家创业园”,整合政策资源,进一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要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增收和扶贫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作用。鼓励扶贫车间入驻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就业,及时兑现奖补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五)深化兜底保障。各地要坚持“谁开发谁使用”“谁使用谁管理”“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和贫困户的劳动能力“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社、扶贫、林业、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有针对性的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能胜任岗位职能的贫困劳动力。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六)专项督导督战。市人社、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联合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班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督战工作专班,对省、市、县挂牌督战的贫困发生率超过1%或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人的19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督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完成时限:4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年坚持
三、政策支持
(一)支持吸纳就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功能。根据“两类户”人员中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数量,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奖补,对其中吸纳贫困劳动者的,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再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一次性补助,不受最高补贴限制。
(二)拓展转移就业。建立健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模式,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两类户”人员在省内(外)、市内转移就业,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元至500元交通补贴。加强与各地阜阳商会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凡与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根据成功转移就业人数按照每人200—500元的标准给予协议机构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三)扶持鼓励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最高15万元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带动“两类户”人员稳定就业的,参照就业扶贫车间政策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
(四)兜底安置就业。充分发挥扶贫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优势,对在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年工资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50%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年工资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60%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
(五)提供技能培训。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享受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贫困劳动者参加免费技能脱贫培训按现有政策执行,边缘易致贫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参照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政策执行,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六)优先技工招录。对接受全日制技工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此项补助与“雨露计划”不得重复享受),同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每生每年3000元的家庭补助金。在此基础上,阜阳技师学院对本校招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子实行“四包两免一补两稳”系列优惠政策(包吃、包住、包学技能、包就业,免学费、免学杂费,每学年每生再补贴2000元生活费,确保稳定就业、稳定收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把做好就业帮扶增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健全“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乡(镇)、村要建立完善一级联络一级的帮扶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政府成立就业帮扶增收工作组,市人社部门成立就业帮扶增收指导专班,加强与扶贫、交通、林业、农业农村、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加强与县乡村的联系沟通、分析研判,强化信息汇总和调度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就业帮扶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协同推进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包保责任人要通过扶贫明白卡、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公示栏等渠道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把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到人,把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人,把就业岗位信息推送到人,把技能培训措施落实到人,促进“两类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尽快就业增收,确保稳定脱贫、防止返贫。
(三)推进政策落实。各级人社、财政、扶贫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等,保障各项补贴落实到位。各项补贴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16-59周岁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补贴从就业资金中支出,60周岁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各项补贴补助的申领程序、审核办法、拨付方式,由各县(市、区)人社、财政、扶贫、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就业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等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或细则。
(四)加强督查验收。各级要把贫困劳动力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内容,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市、县两级要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指导、评估验收,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准确研判形势,推动问题解决,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指导和政策支持,及时补短板、强基础、固成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1.阜阳市就业帮扶增收工作指导专班
2.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阜阳市就业帮扶增收工作指导专班
班 长:桂 超
副班长:张 磊、董晓红
第一指导组:颍上县
组 长:董晓红 副组长:李雪梅
成 员:朱子金、张刘洪、马 路(小组联络员,18055891933);
第二指导组:阜南县
组 长:王小玲 副组长:巫 振
成 员:张 冬、刘玉杰、亓 骥(小组联络员,13305589991);
第三指导组:临泉县
组 长:贾长青 副组长:苏金其
成 员:孙 敬、徐 强、李天白(小组联络员,15156662979);
第四指导组:太和县
组 长:余 刚 副组长:岳永刚
成 员:杨 峰、许登辉、潘孟林(小组联络员,18856857795);
第五指导组:界首市
组 长:吴浩山 副组长:毛铁军
成 员:徐 飞、武 浩、宫 奥(小组联络员,18375319279);
第六指导组:颍东区
组 长:张 琴 副组长:荣卫东
成 员:乔保伟、张 硕、门玉峰(小组联络员,15720581107);
第七指导组:颍州区
组 长:潘敬林 副组长:曹国庆
成 员:陈晓东、孙煜辉、段 炼(小组联络员,18856160786);
第八指导组:颍泉区
组 长:王荣俊 副组长:徐 锐
成 员:陶 勇、赵 宇、张永将(小组联络员,18756880286)。
附件2
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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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 |
上年度就业状况 |
已就业人员情况 |
未就业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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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户口所在地区划代码 |
居住地行政区划代码 |
手机号码 |
是否已脱贫 |
生活状态 |
参保情况 |
是否有技术等级 |
现在技术等级 |
上年度就业地 |
从事行业 |
务工月收入情况 |
是否已返岗务工 |
未就业贫困人员是否有就业意愿 |
已返岗务工地区 |
是否省外就业 |
现从事工种 |
是否打算返乡 |
目前务工月收入情况 |
暂未就业原因 |
是否打算就业 |
就业地意向 |
就业地类型意向 |
欲从事工种 |
打算外出务工时间 |
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意向 |
其他培训意愿 |
无就业意愿原因 |
阜阳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阜阳市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方案》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点关注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类人群,尤其是2019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2219户6995人)、4000-5000元(2212户6139人)、5000元以上(10492户25132人)三个区间中无发展能力或发展能力弱的“两类户”,聚焦19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市政府组建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明确兜底保障对象范围,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加强监测预警,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实施精准施策,合力推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工作举措
(一)关注三类人群,实施分类救助
1.密切关注未脱贫户。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按季度开展信息比对,对未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初始纳入时可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复核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特困供养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状况如持续,按规定流程纳入低保。
2.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摸排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中,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有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在核算申请纳入低保的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对于脱贫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予1-3个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就业,以利于高质量脱贫。
3.密切关注边缘易致贫户。在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给予重点关注。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防控,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根据省扶贫办月核查情况和各成员单位信息比对情况,对符合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救助等条件的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致贫风险大的农户,根据家庭情况,实施专项救助。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政府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二)帮扶特殊群体,完善服务体系
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加强工作组成员单位信息比对,落实困难残疾人帮扶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简化工作流程,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实施“福康工程”,分期分批为挂牌督战的贫困县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及轮椅等康复辅助器具,并进行康复训练。多方整合资源,统筹资金,开展贫困重度或失能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
2.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
3.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完善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完成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三)引导三种力量,帮扶参与脱贫攻坚
1.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开展扶贫“县市区行”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等领域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2.动员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倡导各类慈善组织面向社会汇聚扶贫资源,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为扶贫工作提供支持。
3.进一步发挥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培育当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人才、志愿服务人员,开展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建设,链接资源开发产业脱贫项目,对“三留守”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开展关爱服务。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摸排阶段(2020年4月)
2020年4月11日前,各县市区成立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工作。具体方案报当地政府,同时报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月底前,扶贫、民政部门开展详细的信息比对,掌握全市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家庭情况,进行初步分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二)政策落实阶段(2020年5月-8月)
5月底前,各地指导组成员单位会同或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深入核查全市未脱贫人口中困难人员、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员的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完善“老少病残孤寡灾”群体帮扶体系,筛选摸排残疾人、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人群、以及孤儿、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等群体的经济情况和生活需求,初步建立兜底救助分类台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市残联
6月底前,各地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对不符合民政兜底救助帮扶政策的人员,各县市区政府比对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等人员相关信息,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按照成员单位救助工作职责,及时开展精准救助帮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市残联
7-8月,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由各县市区政府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如期脱贫。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9月-12月)
9月底前,民政系统基本建成低收入家庭数据库,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汇聚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人员相关信息,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开展季度信息比对,掌握包括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在内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的需求,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救助或转介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社会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市残联
10月,各地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相应职责,进一步查漏补缺,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县级互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
11月底前,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结合重点工作,分组开展明查暗访。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
12月底前,市民政局牵头,工作组成员单位配合,总结梳理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政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社会救助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商,周密部署,细化目标,明确序时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工作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加强配合,督促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对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各相关救助管理部门要及时纳入专项救助;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部门要给予受灾人员救助;遭遇意外事故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
(三)强化作风建设。各单位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补助精准;市里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社保兜底工程考核以及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市工作组办公室将定期督促调度县市区工作组社会保障兜底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县级工作组要在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当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指导组办公室(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方芝燕,2202632,邮箱:149983372@qq.com
附件:阜阳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阳市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显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 飞 市扶贫局副局长
尹立新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崔 巍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晓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学信 市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 琮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丽平 市妇联副主席
肖 潇 市残联副理事长
陈 伟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汪 亚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全面负责社会救助兜底工程综合保障、政策指导、调度协调等工作。工作人员由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兼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