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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0/04/02 1.2w 阅读 456 点赞
阜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 索引号:
    11152106067528571G/202004-00008
  •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阜阳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企业 / 政务服务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成文日期:
    2020-03-20
  • 发布日期:
    2020-04-02
  • 发文字号:
    阜政办〔2020〕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标    题: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 政策咨询机关:
  • 政策咨询电话:
    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

阜政办〔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阜阳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201930号)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把握重点

(一)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夯实监管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各监管事项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并将所有监管事项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动态更新,确保监管全覆盖。同时,全面梳理部门审批、备案事项,对取消审批、下放审批权、审批改备案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责统一、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拓展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监管效能。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

(三)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加强协同监管

清理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和重复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快完善各监管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加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完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逐步制订完善综合执法督查督办、联合执法、知识产权执法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三、强化保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强化监管责任。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扎实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推进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保障基层经费和装备投入。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0日 


阜阳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清理政策措施文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对增量政策措施文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对标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存量政策措施文件,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

二、强化标准管理,优化标准体系结构

完善地方推荐性标准管理,加强标准的整合和修订,强化新技术、新领域标准制定;培育、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标准体系结构。鼓励我市企业在高端农机装备、智能机器人等领域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3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1.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监管。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业资格、企业资质、建设工程以及各类市场行为活动等进行全面监管。

市城乡建设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公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

2.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监管。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机构、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推进

5

3.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检查。加大手持机、执法记录仪和快检设备在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检查中的运用,以案件查处为抓手强化综合监管。

市卫生健康委

持续推进

6

4.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对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行业安全生产加强重点监管,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持续推进

7

5.加强对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抽查。对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行为、检测能力核验等进行实地核查。

市水利局

持续推进

8

6.加强对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开展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档案,加大对重点检验检测机构抽检力度,重点检测食品、机动车和环境检验检测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9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7.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利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督促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10

8.全面监管人民防空工程。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竣工验收、平时使用、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以及外省入皖人防从业企业等进行全面监管。

市人防办

持续推进

11

9.加强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每年10%的比例对获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12

10.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监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目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投诉举报的查处,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13

11.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协会等涉企收费整治,加大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力度,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持续加强电力价格监管和厂房租金监督检查,推动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规范教育领域收费,开展天然气价格治理和电商价格行为治理,加强重要时段市场及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监管,规范民生价格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14

三、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日常监管

12.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公共体育设施监管。强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临时占用、违法拆除公共体育设施及改变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监管。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持续推进

15

13.加强林业领域监管。加大对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科学制定林业系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重点对获得林地征占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野生保护动物人工驯养等审批、许可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

市林业局

持续推进

16

14.加强对邮政、快递行业监管。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达标情况进行监管,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按照服务标准和作业规范提供快递服务。实施邮政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

市邮政管理局

持续推进

17

15.协调和督促我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企业按照省通管局要求做好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管理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持续推进

18

16.加强出入境业务监督检查。全面强化对从事出入境业务的单位监督检查,加强对出入境物品的抽查检验。

阜阳海关

持续推进

19

四、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强化重点监管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企业,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

持续推进

20

2.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等3项信息化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67号)要求,开展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1

3.加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全覆盖监管。联合卫健委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和运输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无菌植入性流通、使用环节医疗器械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严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医疗器械营销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2

四、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强化重点监管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依据安徽省特种设备风险查找、研判、预警3 个工作指南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隐患专项整治、锅炉节能环保安全专项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安全风险防控与整治、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整治,开展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专项检查、电梯信用评价和电梯维保、安装质量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3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企业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检查力度,形成监管闭环,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飞行检查、交叉互查。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24

6.加强地方金融领域监管。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地方金融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筛选重点监管的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持续推进,20209月底前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

25

四、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强化重点监管

7.强化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及危爆物品等重点领域监管。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危爆物品、敏感物品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坚决防止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创新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监管新模式,推动监管平台和企业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行无人机登记备案信息化管理,应用无人机销售备案系统,切实掌握无人机底数及流向。建立健全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保安服务与培训、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市公安局

持续推进

26

8.加强防雷、升放气球等涉及安全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活动监管,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对防雷重点单位执法检查,杜绝雷电安全隐患。督促市、县气象部门开展针对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好日常升放气球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

市气象局

持续推进,20206月底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报告质量考核

27

9.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打击未经审查或篡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文件发布广告的行为,以及利用健康类养生类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深入整治市内黑广播灰频率、涉嫌违规商业广告等行业顽疾,加大打击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8

五、汇聚监管数据,推进互联网+监管

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全面归集监管相关业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汇聚监管事项清单信息、监管对象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信用信息、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知识库信息,分类形成各类数据库。完善数据归集机制,提高数据归集效率,保障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20206月底前完成

29

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公正监管

依托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检查对象目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市级各部门制定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以及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建立本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指引。2020年底前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0

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

1.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查验中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规范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管理,并依法依规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定印发本部门奖惩措施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202012月底制定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31

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

2.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制定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监督抽验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20209月底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具体制度措施

32

3.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诚信评价,依据《安徽省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完成年度粮食经营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2

33

4.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按照各部委签署的联合备忘录实行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持续推进

34

八、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精准监管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对监管数据中心归集的线索数据和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监管数据进行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及早发现防范本地区苗头性风险。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

持续推进,201912月底前省数据资源局基本建成风险预警系统

35

九、拓展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探索智慧监管

1.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相关部门在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中,增加移动监管功能模块,利用移动终端设备、手机APP、执法记录仪等,为全市系统内开展移动监管提供支撑;增加非现场监管功能模块,通过互联网、物联网、视频监控等技术,实时归集各类监管对象相关数据,为重点领域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将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整合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全过程记录信息,纳入监管行为信息库统一管理和应用。

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6

2.充分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时、准确传送有关执法数据资料,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市应急管理局

持续推进

37

3.打造智能税务风险防控系统,依托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共享数据等,运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等技术,按照安徽省税务局构建的科学、高效的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加强对各类涉税(费)风险的跟踪预警和动态监控,防范各类税费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持续推进

38

4.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络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

市交通运输局

持续推进

39

5.加强市场监管专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全市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各项监察和检验检测业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智慧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0

十、制订新兴业态监管规则,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1.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组织开展对有照(营业执照)无证(设立许可)的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对符合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的暂不取缔,鼓励支持其依照程序申请设立许可,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金融安全底线,做到既不简单封杀,也不放任不管。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底前

41

2.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基本义务、治理义务、协助监管义务和其他法定义务,强化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行政指导力度,对小微电商首次轻微违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2

十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监管职能,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下沉,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3

十二、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1.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主体责任,加大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力度,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规范企业信息公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4

十二、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2.强化市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列入重点检查项目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

持续推进

45

3.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企业的覆盖率达到90%。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46

4.督促地方金融领域监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内部安全检查。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持续推进

47

5.加强对辖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持续推进

48

十三、提升行业自治水平

1.规范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厅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完成

49

2.推动地方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地方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省市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12月底

50

3.着力构建政府、社会对广告业的双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广告协会作为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广告业的自律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51

十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能力,依托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子系统,接收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分办的投诉举报信息,汇聚全市其他投诉举报系统(1234512315等)信息,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受理、转办、处理、督办、反馈全流程管理,开展综合分析应用,并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相关数据。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

20203月底

52

2.严格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阜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举报办理流程等相关制度,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市应急管理局

长期坚持,20206月底完成相关制度修订工作

53

3.继续推行吹哨人制度,号召和动员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举报行业内部潜规则及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我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范,依法加强对牟利性打假和索赔等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规制。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54

4.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市交通运输局

20203月底前

55

5.畅通网络、电话、传真、邮件、来信、来访等群众监督方式,及时发布受理违法和不良网络音视频节目举报的公告,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持续推进

56

十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组织开展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12月底前

57

7.依法受理会计评估监督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

市财政局

持续推进

58

8.推进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情况进行公告,构建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对涉税服务信用评价情况的动态查询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持续推进

59

十五、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60

十六、依法开展案件查办

1.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依法责令下架召回、停工停产或撤销吊销相关证照,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61

2.按照四个最严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等环节违法行为。加大抽验力度,做好抽验后的核查后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62

十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坚持执法与警示相结合,根据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督促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

长期坚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0日印发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02 17:01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