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关于优化退役军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6/04/02 2.4k 阅读 427 点赞 查看原文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精神,切实保障退役军人住房需求,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原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