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根据市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履行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6年12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相关意见或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2009号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zlk@126.com;
3.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58-2175068。
附件:《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