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不仅有利于参保群众到龄时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险金,更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太和县通过精心谋划,充分酝酿,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集体补助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唱响惠民政策“好声音”。通过“广播喇叭响起来、宣传彩页发起来,朋友圈里转起来”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鼓励引导子女以集体补助方式资助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截至目前,太和县已有28人以村组集体名义缴费,每人6000元,合计集体补助资金168000元。
二是深入调研,选好集体补助“试验田”。通过深入镇、村,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确定在村集体经济状况较好的太和县三堂镇玉皇村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太和县三堂镇玉皇村通过多次召开会议确定补贴对象,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已为142名村民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2025年起,太和县其他乡镇将结合各自实际,选择部分经济实力强、积极性高、收益稳定、条件成熟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太和县城乡居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