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做优政务服务、畅通互动交流、加强矩阵建设,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进一步紧盯问题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监管。针对以下八类问题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一旦发现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经整改仍未解决问题或屡次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强制关停。
(一)功能定位不清。长期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不相关的信息,甚至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
(二)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内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联性不高,对热点公众事件、重大舆情“躲着走”。
(三)互动服务不实。对公众需求诉求“不闻不问”,或回复出现“雷人雷语”“敷衍塞责”,办事服务功能不好用、不实用。
(四)审核把关不严。发布信息内容出现重大表述错误,或错别字连篇。
(五)管理底数不清。对本部门、本系统账号管理不到位、底数不清楚,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平台;账号长期闲置不注销,甚至遭“盗用”。
(六)过度“娱乐化”。不分场景“卖惨”“卖萌”,信息内容“娱乐化”“低俗化”,引发公众反感、质疑、吐槽等负面舆情。
(七)运维保障差。发布类账号长期不更新,被公众质疑为“僵尸”“空壳”;移动客户端等无法安装或无法使用。
(八)托管变“脱管”。代运营机构资质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审校机制缺失,主办单位放任不管。
三、进一步优化运营机制
(一)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发布和转载。充分调动业务条线积极性,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探索与外部技术力量合作,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形式,发布社会公众愿意看、读得懂、用得上的政策解读产品。
(二)加强矩阵协同联动。建立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主账号为引领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充分发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同功能,开展权威发声联动、转办督办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间以及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助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配齐配强新媒体运营人员,夯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抓好账号管理和内容保障。要切实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缴费、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民生服务,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政务服务联通、数据共建共享,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办事指引,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
(一)明确监管运营责任。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政务新媒体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直属机构和内设科室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上级无明确考核硬性要求的,各地、各部门不得将乡镇和县直部门是否开设政务新媒体,作为考核指标,确有必要的需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意。
(二)实行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所属部门开设账号,要经机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地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单位内设科室(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作为政务新媒体的账号主体或认证主体。
(三)坚持常态化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摸清、精准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所有政务新媒体均应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监管,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完整,避免账号误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要及时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做好政务新媒体月度监测、季度抽查和年度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做优做强精品账号。
(四)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责任意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公开个人隐私信息等事故发生。
(五)严格委托外包管理。对委托外包服务的政务新媒体,要加强审核其代运营机构资质及专岗人员背景,不得选取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机构。建立健全委托服务管理制度,加强运营监督,全面科学考核运营绩效。代运营机构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对代运营机构业务指导,牢牢把控政府信息发布权,严禁“托而不管”“管理脱离”。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工作,切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照本通知列出的八类突出问题,开展新一轮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问题整改、账号清理工作,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统计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szwgkb@fy.gov.cn)。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2266650。
附件: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统计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附件
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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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平台类型 |
账号名称 |
认证 主体 |
更新 |
是否具有互动功能 |
运营方式 |
是否推荐为 精品账号 |
存在 问题 |
整改 措施 |
是否拟 关停整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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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信 (订阅号) |
××发布 |
××局 |
每日(周) |
是、否 |
自主运营、购买服务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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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联系电话:分管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