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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2021/05/20 8.6k 阅读 434 点赞
阜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 索引号:
    11152106067528571G/202105-00003
  •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个人 / 住房建设 / 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日期:
    2021-05-21
  • 发布日期:
    2021-05-21
  • 发文字号:
    阜政秘〔2021〕9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标    题: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 政策咨询机关: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阜政秘〔2021〕9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要求,对乱占耕地增量问题“零容忍”。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违法建房,必须及时依法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到位,坚决杜绝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四、严格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全面清理整治2013以来各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建立长效巡查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严肃查处专项清理整治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举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58—2173580、2173582。

受理举访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21 10:4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