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
政策政策法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4/27 5.2k 阅读 205 点赞
阜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 索引号:
    11152106067528571G/202104-00001
  •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个人 / 其他 / 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日期:
    2021-04-25
  • 发布日期:
    2021-04-28
  • 发文字号:
    阜政办秘〔2021〕10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标    题: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
  • 政策咨询机关:
    阜阳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92323/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秘〔20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0〕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资源、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思路,合理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的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决策指挥科学化、应急搜救标准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巡航救助一体化,加快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搜救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水上搜救指挥体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的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视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水上搜救硬件设施

2.加快搜救基地(站点)建设。各地要结合水系分布和不同水域的风险程度,科学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在淮河、沙颍河、泉河航道建设综合性搜救基地,在八里河、西湖风景区等水上旅游景点配套建设搜救站点,形成快速反应的救助网络,提升水域救援、巡航救助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3.优化搜救装备配备。各地要适应区域水上搜救需求,合理配置巡航搜救船艇、监管救助装备,实现搜救站点常规装备全面配备、搜救基地重要装备分步配备,不断提升水上搜救保障能力。推动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提升搜救装备科技含量,实现复杂情况下的快速救助。(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水利局)

(三)提升水上搜救能力

4.构建水上搜救预案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和评估、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5.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航道规划建设实际,推进内河巡航和救助一体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交通运输、公安、渔政、防汛等公务船艇的搜救装备配备和日常巡航执法,提升救助功能技能;建立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形成“装备先进、监管有效、救助有力”的巡航救助一体化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6.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交通运输、应急、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所属水上搜救、水域救援力量,以及民兵水上应急抢险专业力量,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商船、渔船、农自船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加强水上搜救专业技能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健全水上搜救工作机制

7.搭建全市水上监管搜救指挥平台。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110在全市水域和12395在全市通航水域全覆盖;建设具有指挥调度、应急资源数据库、预测预防预警、险情信息收集等功能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提高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8.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发布、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决策、资源配置征用等机制,制定平台建设、预案管理、装备配备等方面工作制度,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9.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省际、市际、县际交界水域应急救助协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共享、区域水上搜救合作、搜救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动、行业协同的工作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培育水上搜救文化

10.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把水上搜救文化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开展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水上安全意识和水上搜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水上搜救工作先进典型,讲好水上救助故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积极打造我市水上搜救行业文化品牌。(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承担起水上搜救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指挥体系和水上搜救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水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水上搜救基地、设施设备等软硬件建设。对符合《安徽省重点航道建设及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资金配套。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水上搜救服务事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三)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制度体系。强化水上搜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落实,切实提升水上搜救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进,合理推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等,应及时报告市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28 15:0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