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重点打造优质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品牌基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优质专用为主攻方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订单、农民自愿、地方配合、部门服务”的方式,继续在全市扩大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巩固提升我市小麦生产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格局,提高小麦产品品质和市场知名度。2020年秋种,全市计划发展优质专用小麦500万亩,其中落实订单面积415万亩,建设连片200亩以上的品牌基地235万亩,打造单品种万亩示范片100个。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选择农田基础较好、生产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布局相对集中的乡镇开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并保持相对稳定。进一步扩大规模化种植,以村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种植,品牌基地连片面积不少于1000亩,鼓励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推进,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整镇(乡)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示范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品牌基地建设,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每个规模种植户、村、乡镇原则上种植同一个品种。
(二)开展统一供种。品牌基地实行统一供种,供种数量建议按30斤/亩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品牌基地种子由签订生产与产品回收协议的收购主体统一采购,并与种子企业签订种子采购合同。种子采购合同应分别标明种子采购综合价格和价格构成(包括种子价格、种子包衣价格、供种环节等服务价格),种子采购价不得高于同期同一品种的市场批发价,并明确供种时间,品牌基地建议全面使用包衣种子。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供种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与签订品牌基地建设协议的村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结算,基地所在乡镇、村要协助供种企业做好统一供种和种子款的收取工作。
(三)实行订单生产。品牌基地全部实行订单生产,收购主体须与基地所在的村或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规范的收购协议,也可自行建立专用品牌小麦生产基地。参与基地建设的收购主体以粮食精深加工企业为主,其他收购主体参与基地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县(市、区)计划面积的30%。粮食加工企业应当为具有较强品牌溢价能力,且年精深加工专用小麦能力在10万吨以上。粮食加工收购主体在阜阳市域范围内可跨县域建立生产基地,单个基地面积不少于5万亩。不具有粮食精深加工能力但具有收购资质的收购主体,须与国内知名精深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协议且具有较强溢价收购能力,拥有2万吨以上仓储能力方可参与基地建设。鼓励由收购主体牵头,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组建专用品牌粮食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要素、产业和利益的紧密连接,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大做强我市专用粮食品牌,推动粮食全价值链的利益共享。
(四)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基地须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管理模式、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治。原则上以市场紧缺的强筋、中强筋、弱筋品种为主,收购主体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地方种植意愿,科学选用适合我市种植的优质专用小麦品种,沿淮地区可视具体情况选用弱筋优质专用小麦品种。基地内全面推广全程社会化服务和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鼓励产业化联合体在品牌基地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社会化服务。支持颍州区、阜南县市级优质专用小麦品种试验示范,市级财政给予两个市级试验示范点各100万元资金补贴,用于品种试验示范及农业“四情”监测系统建设。品牌基地所有中标品种须参与市级品种试验示范。
(五)优质优价收购。收购主体在品牌小麦生产和产品收购协议中要明确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收购时间,及时足额收购基地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专用小麦。收购价格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以高于当时普通小麦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收购。收购主体要向售粮户出具收购凭证,收购凭证应注明售粮户名称,售粮品种、数量、价格等,以备核查。各县(市、区)要对粮食加工收购主体收购履约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结果纳入粮食加工收购主体诚信档案。对不履行约定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参与政策性基地建设的资格。
三、扶持政策
(一)实行物化补贴。《阜阳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对品牌基地内连片200亩以上的从事专用品牌小麦订单生产的经营主体,每亩给予30元的种子补贴、15元的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补贴资金按市、县(市、区)财政2:8比例分担,市级补贴资金按照县(市、区)实际落实任务面积一次性拨付,由县级财政负责具体结算。省级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万亩示范片建设。各县(市、区)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第三方核查及技术指导服务等需要。种子补贴款由县(市、区)先行结算,结算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0年12月底。
(二)支持技术配套。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品牌基地耕、种、灌、管、收、烘等生产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向品牌基地倾斜,用于支持品牌基地耕种管等环节,力争实行全程社会化。粮食生产大县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要切块用于优质专用小麦机械化深耕深松、秸秆粉碎还田、精少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绿色增效技术配套。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等要重点用于品牌基地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
(三)改善生产条件。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建设要与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紧密结合,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力争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全部建成生态高标准农田。县(市、区)政府要从粮食大县奖补资金中,切块用于专用小麦收购主体建设仓储设施,确保优质小麦足量收购。粮食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国有粮食企业为专用小麦收购主体开展代收代储、专库专储业务,必要时参照省粮食临时收储办法,建立市级临时收储制度。
(四)强化金融扶持。各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对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专用品牌小麦收购主体收购、烘干、储藏、加工等环节的贷款支持力度。探索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标准,开展优质专用小麦收入保险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成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建设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形成工作合力。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农业农村、财政、粮食、水利、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出台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政策落实,统筹推进基地建设。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品牌基地布局、面积和供种数量认定,粮食部门负责加工收购主体资质和收购数量的认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品牌基地种植户的组织动员、统计公示、建档立卡、造册上报,协助做好产销协议签订、种子款收取、供种、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等事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指导签订规范的收购、生产和服务协议;加强供种价格指导,强化种子质量监管,开展供应种子质量抽检和田间种植鉴定;组织对种子补贴、合同履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失信的企业、主体、村组织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开展品牌基地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各县市区优质专用小麦具体任务表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附件
各县市区优质专用小麦具体任务表
|
县市区 |
优质专用 小麦面积 (万亩) |
订单面积 (万亩) |
连片200亩以上 品牌基地面积 (万亩) |
单品种万亩 示范片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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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
500 |
415 |
235 |
100 |
|
颍州区 |
35 |
35 |
35 |
10 |
|
颍东区 |
30 |
20 |
15 |
10 |
|
颍泉区 |
30 |
20 |
20 |
10 |
|
临泉县 |
90 |
80 |
40 |
15 |
|
太和县 |
100 |
80 |
35 |
15 |
|
颍上县 |
100 |
80 |
40 |
15 |
|
阜南县 |
90 |
80 |
30 |
15 |
|
界首市 |
25 |
20 |
20 |
10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