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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52106067528571G/20200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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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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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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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 / 生态环境 / 农业、林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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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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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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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阜政办秘〔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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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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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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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机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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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558-12345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和《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9-2030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成果
第三条 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第二条 规划目标
第三条 重点任务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五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第十二节 养殖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章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第十七节 环境影响分析评估
第十八节 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节 关于规划效力
第二十节 关于规划图件
第二十一节 关于规划实施的补充说明
第二十二节 关于规划修订
第二十三节 有关术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委)分别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110号),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流程、编制大纲、重要时间节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组系统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对重点水域滩涂开展实地调研、勘查测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阜阳市相关上位规划成果,并结合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和全市渔业发展走向,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将水域滩涂资源环境保护与渔业发展有机协调,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促进阜阳市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划》是全市今后较长时期内水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是水产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布局依据,是阜阳市养殖水域滩涂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推进全市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第二节编制依据
第一条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6.《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7.《安徽省水工程管理保护条例》;
18.《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9.《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0.《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
21.《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
22.《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条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划成果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5.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7.《安徽水功能区划(2004)》;
8.《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7〕62号);
9.《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
10.《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12.《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阜阳市十三五旅游规划》;
14.《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环水函〔2009〕268号);
15.《颍州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16.《界首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17.《颍东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18.《颍泉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19.《颍上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20.《临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21.《太和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22.《阜南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
第三条其它规范性文件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第三节目标任务
第一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9—2030年。
第二条规划目标
在科学评价全市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范围,合理布局全市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管理制度,并对各类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实施不同的技术管理措施。至2025年,通过推行绿色生态渔业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渔业转型升级。至2030年,加强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利用,强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实现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湿地生态保护相协调。规划期内建立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长效保护机制,基本稳定全市水产养殖面积。
第三条重点任务
近期(2019-2020年),完善养殖水域滩涂管理制度
2020年12月底前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使用权交易等管理制度;完成全市禁止养殖区内养殖场搬迁关停工作和限制养殖区养殖水域滩涂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养殖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中期(2021-2025年),进一步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推动全市养殖区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加速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至2025年,完成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重点渔区普及绿色健康生产方式,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远期(2026-2030年),强化水域滩涂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加强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重点区域建立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公共水域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改善水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环境,实现渔业利用、城乡发展与湿地生态保护相协调,为阜阳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第四节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阜阳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合理划定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
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合理安排渔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渔业发展底线。
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取缔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增殖;稳定池塘养殖,取缔高污染养殖,推广节水、循环养殖;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滩涂地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与阜阳市土地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上位规划文件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
第五节规划范围
阜阳市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域、滩涂和宜渔稻田。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淮河以北,地处北纬32°24′-33°35′、东经114°52′-116°30′之间。阜阳市西、西南部与河南省周口、信阳两市相邻,北、东北部与亳州市相连,南、东南部与淮南市、六安市为邻。国土面积面积10118km2,2017年总人口1070.1万人。
2.地形地貌
阜阳城区地势平坦开阔,地形总趋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地面坡降为1/8000。西部高程在30m左右(黄海高程系,以下同),中部高程在29.5m左右,东部高程28.5m左右。
3.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阜阳市属淮河流域。主要河流有淮河、茨淮新河、洪河、谷河、润河、颍河等,主要湖泊有焦岗湖、颍州西湖、八里河(湖)等。
(1)河流
淮河沿市区南缘自西向东流经153km,由阜南县洪河口入境,至颍上县陆家沟出境,在境内平均比降为万分之0.3,其干流宽度一般在200m至300m,最窄处颍上县姜家湖150m。淮河水位高低与市内各河水位关系极大。
洪河洪河自临泉县黑龙潭入境,于阜南县洪河口入淮,阜阳境内河段长52.36km,流域面积572km2。
谷河发源于临泉县西南部的姜寨,横穿阜南县境,于中岗入濛洼,阜阳境内河段长78km,流域面积1080km2。
颍河自界首西入境,于颍上县沫河口汇入淮河,阜阳境内河段长207km,流域面积4112km2;河宽150-240m,河深9-13m。比降在七千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之间。
泉河颍河最大支流。阜阳境内长93.6km,流域面积1990km2,最大流量每秒1910m3,最小日均流量每秒2.5m3,最高水位达32.52m。于三里湾注入颍河,其支流有流鞍河、延河等。
茨河又名黑茨河,是颍河主要支流,入茨淮新河。阜阳境内河段长87km,流域面积1256km2。
润河是淮河中游支流,源出临泉县迎仙集苇河边,经临泉县、颍州区、阜南县,从颍上县润河集西注入淮河,全流域面积为1267km2。
茨淮新河人工河,西起茨河铺,于怀远县上桥注入淮河。全长134.2km,阜阳境内河段长26.6km,流域面积1729km2,多年平均径流量8.56亿m3,分泄颍河洪水可达每秒2000m3。
西淝河为淮河重要支流,发源于亳州市淝河集,流经谯城区、太和县、涡阳县,利辛县、颍上县和凤台县。全长178km,原流域面积4113km2。茨淮新河开挖后,在利辛县阚疃镇西淝河被截引从怀远入淮河。被截断西淝河上段长101.6km,流域面积1871km2;下段长76.4km,流域面积2242km2。西淝河是阜阳市与亳州市、淮南市的边界河道,西淝河上段在太和县边界共47km,境内流域面积373km2,与亳州市交界;西淝河下段在颍上县边界共15.54km,境内流域面积274km2,与淮南市交界。
中小河流全市有流域面积大于50K㎡以上的中小河流32条,流域总面积2178.62km2。
(2)湖泊
焦岗湖地处淮河之畔,淝水之滨,与淮河一堤之隔,横跨凤台、颍上两县。湖区地势北、西、南部较高、东部较低,纳古沙河、古墩河、浊沟、花水涧,官沟洼、丁家洼、湖天洼,中心沟等来水,东出便民沟焦岗湖闸入淮河。正常水位在17.5m,水面仅37.5km2,容积2000万m3,平均水深0.8m,其中,颍上焦岗湖面积12.6km2。
颍州西湖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西9km处,包括新老泉河及颍州西湖一带的低洼地,目前建设有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颍州西湖国家湿地公园,颍州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等三处自然保护地,实际占地面积为126.8391km2。
八里河位于颍上县境内,颍河和淮河交汇处,东西长5km,南北宽平均2km,最宽处3km,正常水域面积1000hm2。湖底部平坦,常年水位19.5-20m左右,水深1.5-2.5m。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3)养殖池塘
2018年,全市养殖池塘面积13643hm2,其中市辖区2652hm2、界首市781hm2、阜南县3326hm2、太和县2222hm2、颍上县3402hm2、临泉县1260hm2。
(4)养殖河沟
2018年,全市养殖河沟面积6788hm2,其中市辖区1329hm2,界首市249hm2,阜南县202hm2,太和县1572hm2,颍上县2245hm2,临泉县1191hm2。
(5)采煤塌陷区水域
颍上县、颍东区采煤塌陷区合计面积3500hm2(因继续塌陷,面积还在变化)。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1.气候条件
阜阳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旱涝灾害较频繁,霜冻、干热风、冰雹、大风及连阴雨等灾害性气象都时有发生。年均日照数2109.06小时,年均气温15.7℃,年均无霜期222天,年均降水量为890mm。冬季盛行北至东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春季东南风居多,秋季多东和东北风,全年以偏东风为主,平均风速2.7m/s。
2.水文条件
阜阳市水资源较丰富,主要由自然降水、河道过境水和地下水构成。全市年均降水820至950mm,年均河道过境水径流量38.22亿m3。50m以上浅层地下总量每年69亿m3,水资源总量每年约在96.52亿m3左右。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局部具微承压性,水位埋深一般为0.5-3.0m。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根据现有文献资料及渔业部门调查统计资料,对全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状况进行综述分析。
1.鱼类资源
鱼类共有7目15科42属53种。近年在沙颍河现场调查共采集到鱼类36种,隶属4目10科,鱼类种类组成以鲤科鱼类为主,共26种,占种类总数的72.22%;鳅科、鲿科、鮨科各2种,鲇科、合鳃科、塘鳢科、鰕虎鱼科、鳢科、刺鳅科各1种。波氏吻鰕虎鱼、中华鳑鲏、棒花鱼、短颌鲚等小型鱼类为优势种。
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鱼类共4目7科19种,主要有鲤、鲫鱼、青鱼、草鱼、鲢、红鳍鮊、翘嘴红鮊、鳙、麦穗鱼、棒花鱼、赤眼鳟、泥鳅、花斑副沙鳅、刺鳅、鲶、黄鳝、鳜、乌鳢等。
八里河自然保护区鱼类共50余种,主要鱼类名录如下: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青鱼、鲶鱼、赤眼鳟、马口鱼、长春鳊、团头鲂、红鳍鱼、管鱼、三角鲂、蒙古红、银鳔、翘嘴、青稍红、餐鱼、油餐条、红鳞斜颌鲴、黄尾鲴、银鲴、大鳍刺旁、斑条刺旁、寡鳞刺旁、麦穗鱼、蛇句、棒花鱼、黑鳍、似刺鳊、泥鳅、花鳅、胡子鲶、黄颡鱼、长尾吻、鳗鲡、黄鳝、针鱼、鳜鱼、斑鳜鱼、乌鳢、湖鲚、大银鱼、银鱼。
2.浮游生物资源
全市浮游生物资源丰富,浮游植物有7个门80属,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四大类。焦岗湖等天然水域常见浮游植物68种,隶属蓝藻、硅藻、绿藻、隐藻、裸藻、金藻、甲藻7个藻门,其中绿藻门占比44.12%,居绝对优势;其次为硅藻门有19个种及变种,占27.94%;蓝藻门、裸藻门、金藻门和甲藻门,分别占比11.76%、7.35%和2.94%。浮游植物密度范围5.15×104ind./L-1.56×105ind./L,其中,蓝藻门密度最大,为2.88×106ind./L;其次为绿藻门,密度为1.98×106ind./L;其它种类密度均较低。浮游植物生物量1.70-3.24mg/L,平均为2.80mg/L。
常见浮游动物63种,浮游幼虫12类。甲壳动物占绝对优势,共50种,占总种数的79.36%。在所有浮游动物中轮虫23种,占总种数的36.51%。其次为原生动物,有13种,占总种数的20.63%。此外,枝角类、桡足类共15种,占总种数的23.81%。浮游动物密度20.50-2211.67ind./L,平均为819.44ind./L。生物量变化范围0.52-10.97mg/L,平均为3.12mg/L。
颍州西湖有浮游植物80种,其中兰藻16种,绿藻19种,硅藻24种,黄藻5种,裸藻5种,甲藻6种,金藻5种。硅藻为优势种群,其它数量较多的依次为绿藻、兰藻、黄藻、甲藻、金藻、裸藻。兰藻种类有湖生颤藻、法氏胶藻、底氏胶球藻、克氏微束藻、拉氏拟鱼腥藻、大林氏藻、最小胶球藻;绿藻种类有鲁氏胶带藻、毕氏月牙藻、金团藻、眼点素衣藻、柱状栅列藻、针形纤维藻、四足十字藻、拟新月藻;硅藻种类有绿脆杆藻、星芒小环藻、华美双菱藻、细星杆藻、尖针杆藻;金藻种类有变形金藻、圆柱锥囊藻;裸藻种类有克氏素裸藻、血红裸藻。浮游动物70余种,其中原生动物占绝对优势,冬、夏两次采样中均出现的21种浮游动物有:梨形沙壳虫、圆体沙壳虫、尖顶沙壳虫、压缩沙壳虫、膜口虫、弹跳虫、长足轮虫、萼苑臂尾轮虫、矩形龟甲轮虫、长刺异尾轮虫、高跃轮虫、龟纹轮虫、圆形盘肠蚤、卵形盘肠蚤、秀体蚤、方形网纹蚤、金氏薄皮蚤、模式有爪猛水蚤、锥肢蒙镖水蚤、锯缘真剑水蚤。水生植物资源
全市有挺水植物、漂浮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四类水生维管植物,各占有相应的分类地位。八里河等湿地常见水生维管植物41科106种,其中蕨类植物2科2种,双子叶植物31科83种,单子叶植物9科21种。其中,湿生植物87种,挺水植物8种,漂浮植物2种,浮叶植物3种,沉水植物6种。湿生植物在种类上占总数的82.1%,优势种为狗牙根、小飞蓬、白茅和芒等;挺水植物种类数量较少,但生物量较大,优势种为水花生、莲、芦苇和香蒲等;沉水植物中的轮叶狐尾为优势种。颍州西湖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共有29科,常见38种。挺水植物主要有:香蒲、水烛、黑三棱、水蓼、水竹叶、石龙芮、水芹、水苏、莲、问荆、蘋、慈姑、泽泻、菰、芦苇、苔草、薰草、水葱、牛毛毡、飘拂草、菖蒲、细灯芯草、鸭跖草等;浮叶植物主要有:四角棱、细果野棱、丁香蓼、芡实、荇菜、水鳖、金眼莲花等;沉水植物主要有:菹草、黑藻、苦草、眼子菜、狐尾藻等;漂浮植物主要有:槐叶萍、满江红、浮萍。
3.初级生产力
阜阳市地处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无霜期222天;多年平均降雨量890mm。3-11月鱼类生长期内,湖泊天然水域浮游植物年均生物量2.8mg/L,浮游植物P/B系数取65,其初级生产力为2730kg/hm2;浮游动物年均生量3.12mg/L,P/B系数取60,其初级生产力为4842kg/hm2。
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阜阳地区气候温和,霜冻期短,鱼类生长期达8个月,适合于多数淡水鱼类的生活。年降水量890mm,且降水量主要集中在高温的4-9月,与天然饵料生物和鱼类快速生长繁殖对水量需求一致。多数河流水质较好,能够满足渔业水源要求,
1.地表水
阜阳市2018年度城市环境质量公报表明,2018年阜阳境内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15个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为Ⅰ-Ⅲ类的10个,占66.67%;Ⅳ-Ⅴ类的5个,占33.33%。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
以COD单指标评价,阜阳境内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2018年有13个断面(点位)COD浓度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占86.67%,与上年相比,达到Ⅲ类标准比例上升73.3个百分点。以氨氮单指标评价,阜阳境内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有15个断面(点位)氨氮浓度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占100%,与上年相比,达到Ⅲ类标准比例持平。
淮河王家坝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颍河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泉河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黑茨河张大桥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氟化物,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济河张杨渡口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洪河陶老大桥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由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阜南苗寺大桥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茨淮新河二水厂取水口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2.饮用水源地表水
水质状况良好。全年污染物浓度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饮用水源地下水
地下水监测共设置点位8个,分别是阜阳市区的自来水厂、市政府加压站、颍南加压站,界首、太和、临泉、阜南、颍上5县(市)的自来水厂。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界首市自来水厂和太和县自来水厂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点及监测因子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
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依据《内陆水域渔业自然资源调查手册(农业出版社,1991)》、《湖泊调查技术规程(科学出版社,2015)》等技术规程对全市湖泊承载力进行评价,并根据周边地区同类型水体承载力予以优化调整。
1.湖泊承载力评价
焦岗湖、八里河水体浮游植物初级生产力平均为2730kg/hm2,平均利用率取35%,饵料系数取40,其鱼产潜力为23.89kg/hm2;浮游动物初级生产力为4842kg/hm2,平均利用率取50%,饵料系数为10,其鱼产潜力为242.1kg/hm2。考虑到有机碎屑、菌团、底栖动物等饵料贡献,天然湖泊在非投饵施肥条件下,平均鱼产潜力为345.78kg/hm2
2.池塘承载力评价
养殖池塘承载力受养殖投入强度、技术模式、管理水平和环境约束力等因素影响,差异性较大。按安徽沿江地区标准化养殖池塘平均投入强度、管理水平、气候条件推算,阜阳地区精养池塘的养殖容量以低于22.5吨/hm2为宜;池塘养殖虾蟹的养殖容量以低于2.25吨/hm2为宜。设施化水平较高的养殖水体单位养殖容量可适度提高,以生态环境安全、品质安全为原则。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18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25014hm2,养殖产量91035吨,其中,池塘养殖面积13643hm2,产量62063吨,河沟养殖面积6788hm2,产量10957吨,湖泊养殖面积4188hm2,产量12147吨,渔业产值235582万元,渔业经济稳步发展。
1.水产品供给侧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以特色、生态、绿色养殖为重点,优化调整养殖模式和品种结构,河蟹、乌鳢、鳜鱼、黄鳝、泥鳅、小龙虾、龟鳖、观赏鱼等名特优养殖发展势头强劲。颍上甲鱼养殖,临泉鳜鱼养殖,太和、阜南、界首网箱黄鳝养殖,临泉、太和、颍东、颍上的泥鳅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全市名特优养殖面积14.6万亩,占养殖总面积的32%,产量达2.19万吨,占养殖产量的22.4%。以城市近郊农户、家庭农场、水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为主的休闲渔业加快发展,仅颍州区2017年观赏鱼养殖面积580亩,规模养殖大户29家,产量8000万尾,产值4600万元。全市拥有省级观赏渔业示范基地7家、省级休闲渔业6家,市级休闲渔业基地20家,市级水产良种场6家,省级水产良种场1家,即:颍上县八里河四大家鱼苗种繁育有限公司,2018年共人工繁殖四大家鱼鱼苗35亿尾,其中长丰鲢、鳜鱼、赤眼鳟、团头鲂等名优鱼类的人工繁殖,都达到了满意生产效果。
2.绿色健康养殖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以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抓手,引领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净化等先进实用技术,已创建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25家,水产健康养殖面积已达1.33万h㎡,全市获得有机水产品认证的企业2家,绿色水产品认证的企业4家,认证面积达5333h㎡,“三品”认证品种累计达到70个。
3.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与水利部门协作,把池塘改造纳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共完成标准化池塘改造近1000公顷,增氧机、投饵机、微孔增氧等渔业设施普及率达70%;全市新增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示范点6个、面积达1800m2。
4.渔业资源增殖养护工作持续发力。近年,全市每年放流水产种苗约2500万尾,规范社会渔业放流行为。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橄榄蛏蚌人工育苗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1.区位优势。阜阳是国家中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拥有京九线最大的编组站,六个方向的普铁和七个方向的高铁呈双“米”字形贯穿全境,是全国六大线网型铁路枢纽之一。“井”字形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淮河、颍河黄金水道通江达海。淮河阜阳港、阜阳铁公水综合物流港加快建设,是国家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民航机场己开通北、上、广、深等10余条航线,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正在加快构建,区位优势日益凸显。
2.资源丰富。阜阳资源丰富、物华天宝,是享誉盛名的百亿江淮粮仓和国家大型商品粮、棉、油、肉生产基地,粮食年产连续多年超百亿斤,以全国0.5%的耕地生产出全国1%的粮食,肉类年产全省第一,黄牛、山羊和生猪出栏量分别占全省的1/4、1/5、1/6。地下煤炭已探明可采储量超过100亿吨,年开采量超过2000万吨,是安徽四大煤化工基地之一。八里河有机鱼已经成为地方名牌誉满省内外,阜南的黄颡鱼畅销上海、南京等成都市,临泉的鳜鱼,茨淮新河银鱼、刀鲚、青虾等特色珍稀水产品品质优良,市场供不应求。颍州观赏鱼连续多年在省级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产业兴旺。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基本形成以现代医药、绿色食品、煤电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主导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建成11个基础设施完善的省级经济开发园区。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稳中进位、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经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5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5%,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324.8亿元。
4.渔业经济发展方向。充分利用阜阳在人力资源、市场潜力、交通区位、资源禀赋等比较优势,及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和省加快皖北地区振兴等政策机遇,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发挥水产养殖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发展休闲观赏渔业,向社会提供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和优良的服务,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一是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池塘精养基地,实现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二是推动全市渔业实用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提高渔业装备和渔业机械化水平。三是加强水产动物疫病防控和养殖投入品管理,推进“三品一标”水产品养殖,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四是发展休闲渔业,把生态文化、生态养鱼、生态保护,旅游、休闲、观光等融为一体,形成集养殖、观赏、垂钓、餐饮、住宿、疗养为一体的新的渔业多功能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
5.存在主要问题
(1)渔业发展空间受限。由于城市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的扩展,进一步压缩了水产养殖发展空间,传统的数量型渔业发展方式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迫切需要加速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2)渔业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偏低。我市水产养殖从业人员多年龄偏大,生产管理以经验判断为主,渔业信息化、数值化和机械自动化水平偏低,距离现代渔业生产方式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3)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养护问题突出。受以往过度捕捞、过度利用、水工阻隔等因素影响,我市河流、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尚未有效遏制,水生态安全面临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渔业利用方式,发展鱼水和谐的生态增殖渔业。
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当前,我国水产品消费市场正发生深刻变化,城乡消费群体已不满足于有鱼吃,而对水产食品便捷性、安全性及品味提出了更高要求,便捷化初加工水产食品、风味即食品、绿色健康养殖产品更能适应消费需求。因此,绿色生态渔业、水产品加工产业及冷链物流产业将迎来市场机遇期。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休闲观光和养生养老需求正逐渐成为人们的刚性需求,休闲观光产业、养生养老产业市场前景广阔。水产品低脂肪、高蛋白的天然属性与人们养生养老需求高度契合,休闲垂钓、渔业体验、水产品餐饮与人们休闲观光需求再度契合。因此,休闲观光渔业和地方特色渔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5G技术的日臻成熟,人类即将步入万物互联时代,渔业生产管理数智化亦指日可待。水产养殖投入品精准投送问题、养殖环境精准调控问题、水产品病害防控问题……诸多渔业生产管理问题将逐一化解,信息自动化技术产品将大量应用于水产养殖销售的各个环节。
本规划实施后,全市渔业生产布局将逐步优化,渔业转型升级随之提速,以安全、环保、优质、高效为特征的现代渔业生产管理方式将逐步普及,休闲观赏渔业将释放更强劲的增长动能,我市发展现代生态渔业面正迎来良好的机遇期。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新常态条件下水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环保需求,依据全市水域滩涂承载力,科学匹配,合理布局,以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健康养殖、保护资源、做强产业为方向,深入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增加渔业二、三产业比重,发展互联网+渔业,提升渔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发挥本规划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提高养殖水域滩涂利用率,实现全市养殖水域滩涂有效管控和科学利用,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水生态保护的关系。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结合阜阳市相关上位规划及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现状,将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划设为禁止养殖区核心区与实验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3大功能区。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设为禁止养殖区。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空间,重点湖泊、塌陷区、蓄洪区,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相关区域为生态敏感区域,设为限制养殖区。
全市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滩涂,设为养殖区。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一、类型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
(三)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
(四)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二、范围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从茨河铺闸到插花闸的水域及水域两侧纵深200M的陆域。
其他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无核准文件的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标准划设。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
1.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核心区:北面东从赵台向西沿新宅、连台、胡台、看河楼、马家窝、姚寨到小韦庄;南面西从小韦庄向东沿姚庄、大路庄、刘湾、迎水庙、汤庄、杜台、后小庄、吴庄、大庄到赵台,涵盖新老泉河漫滩和老西湖洼地。总面积2750h㎡。
缓冲区:北面东从坎河溜向西沿宁庄、连台、新市、大谢庄、陈路庄到马庄;南面西从马庄向东沿后竹园、于庄、扬庄、白果园、后小庄、小寨子、狗园到坎河溜。总面积3080h㎡。
2.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核心区:整个八里河、部分沙河和淮河水域。东从岗头,向西沿北刘、向南到尤湖,向东到汪圩、赵郢,涵盖整个八里河湖区;北面从东三里庄、六里庄、高庄到庙台;南以淮河走向为界;西从王岗到陈台,东北以沙河为界,南以淮河走向为界。总面积4312h㎡。
缓冲区:三个核心湖周边的草洲为缓冲区。西面、南面从王台孜、叶庄到王岗,东面北面以沙河走向为界;北面从六庄寺到青年河,西面从后圩到曹庄,南面从东三里庄、高台到庙台。总面积4484h㎡。
3.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
保护区的核心区与实验区均位于淮河主河道行洪区,总面积1110h㎡,一并划入禁止养殖区。
核心区范围从洪河入淮口,到颍上县南照镇G35济广高速桥下,长70km,面积为630h㎡;
实验区从颍上县南照镇G35济广高速桥下,到关屯乡王集村,长18km,面积为480h㎡。
(三)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范围内的水域滩涂
1.全市开放性河流主河道及支流行洪区:淮河阜阳段、泉河阜阳段、茨淮新河阜阳段、洪河阜阳段、谷河阜阳段、沙颍河阜阳段、润河、茨河、西淝河过境阜阳市行政区河段。
2.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范围内的水域滩涂。
(四)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三、管理措施
(一)禁止用于生产经营性水产养殖,以生态保护为目的的增殖放流及调控性捕捞不在禁止之列。
(二)禁止非法引入外来物种。
(三)已建养殖设施和固定捕捞设施应限期拆除。
(四)禁止开挖池塘、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
(五)重要湖泊、河流等水域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
(六)重要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一、类型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
(三)城镇规划空间;
(四)重点湖泊、塌陷区、蓄洪区;
(五)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二、范围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无核准文件的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标准划设。
(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
1.八里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西起曹庄、盛堂、白圩,东至王台孜、叶庄、王岗、陈台;北起白圩、大吴庄、大台孜,南至六庄寺、青年河。总面积5804 h㎡。
2.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北面东从任庄向西沿樊庄、小周庄、杜集到季湾;南面西从季湾沿前古庄、柿树园、杜园、大田庄、于庄、周庄、芦庄、孔油坊、刘寨、后寨、河水寨到任庄。面积5170h㎡。
3.安徽省阜阳市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以西湖湿地景观和水面为中心,四周以风景资源的分布为限。北至泉河北岸外堤坝;东与后相树庄、刘寨、向阳中学、东西刘庄、孔油坊、芦庄接壤;南至张小庄、王庄、五神庙、刘新庄;西与刘新庄、后孙庄、草河、老窑湾、六里庄、大田庄、许庄、杜园、大田集接壤。总面积24.32km2。
4.安徽颍州西湖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东侧以现状环湖路为界,西侧与自然保护区相衔接,北侧以现状环湖路为界,南侧以现状环湖路及草河湿地为界,总面积818.93h㎡。
5.安徽迪沟国家湿地公园
位于颍上县迪沟镇境内,地处淮北平原南部的济河与西淝河交汇地带,总面积3085.73h㎡。
6.太和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
主体为耿楼河道湿地,面积714h㎡。
7.安徽太和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位于太和县郭庙镇和原墙镇之间,以南北走向的茨河及两岸约440m范围以内,长度约为9713m,总面积433.6h㎡。
8.安徽界首两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位于界首市代桥镇境内,主要由代桥镇境内的泉河河道、马湾与南季湾三个部分组成,距界首市区27km,总规划面积504.34 h㎡,其中湿地面积319.76h㎡。
9.安徽阜南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依托濛河分洪道为主体,南北以大堤为界,西起岗头,东至曹台退水闸,东西长40.05km,规划总面积7054.47h㎡,其中湿地面积占6761.71h㎡。
10.安徽阜南谷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范围包括阜南县境内的谷河、界南河河道及其两岸滩地、阜地河部分河段河道,其中谷河流域西起阜南县界、东至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界南河西起阜南县界、东至谷河,横跨阜南县王化、苗集、鹿城、龙王、公桥、段郢、赵集、会龙等十余个乡镇,总面积1336.58h㎡。
11.安徽临泉泉鞍洲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位于流鞍河与泉河交汇区,辖流鞍河下游和泉河张营、城关段,涉及白庙、张营、黄岭、田桥、城关及县经济开发区6个乡镇(区),规划总面积872.68h㎡。
12.安徽临泉鹭鸟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位于临泉县范兴集乡刘庄村戴桥自然村,规划总面积86.07 h㎡。
13.安徽界首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界首市鸭王循环经济工业区二期规划西南片区范围内,为大黄镇、靳寨乡、东城街道三地交界,规划区面积176h㎡,其中,湿地面积116h㎡。
14.安徽颍东东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位于颍东区东部,以口孜东矿塌陷区为中心,规划总面积6133h㎡,其中湿地面积3436.7h㎡。
15.安徽颍泉泉水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为泉河截弯形成的内河永久性湿地,东起泉水湾花园,西到坎河溜排灌站,北到古西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长13.1km,规划总面积587.76h㎡。
以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具体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
(三)城镇规划空间
市、县、乡三级城镇规划空间范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水域:具体范围以《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及各县(市、区)城市空间规划、乡镇街道空间规划所确定的范围为准。
(四)重点湖泊、塌陷区、蓄洪区
重点湖泊:焦岗湖阜阳市颍上县辖区内正常水位线以内水域滩涂。
采煤塌陷区水域:颍上县迪沟、谢桥、陈桥、江口、古城等乡镇采煤塌陷区水域;颍东区口孜东矿塌陷水域及其他采煤塌陷区水域。
蓄洪区水域:濛洼等蓄洪区内水域。
(五)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管理措施
(一)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限制在天然湖泊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三)重要湖泊河流等公共自然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非法捕捞。
(四)重要湖泊、河流等公共自然水域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
(五)重要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六)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新建大型休闲观光项目、设施渔业项目需通过环境评价及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节养殖区
一、类型
(一)池塘养殖区;
(二)其他养殖区。
二、范围
全市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养殖区及其他养殖区(与城市建设规划冲突的除外)。
三、管理措施
(一)完善全民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
(二)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三)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
(四)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引领发展循环渔业技术模式,推广渔业物联网、精准投饵、疫病远程诊断等现代渔业技术,推广生物调水、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环保技术;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六)引领创建渔业品牌、实施产品产地质量认证,推动养殖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追溯体系,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线。
(七)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体验渔业,与阜阳市全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八)发展渔业生产的同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不得利用基本农田新建鱼塘和大型永久渔业设施。
(九)新建大型渔业项目,需通过环境评价及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统筹分析,合力推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完善养殖水域滩涂监管和审批制度,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施搬迁或关停。对限养区水域滩涂加强监管指导,引领发展以休闲体验和生态增殖为主的生态渔业模式。对养殖区水域滩涂进行确权登记,实行持证养殖,并加强技术模式引导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
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加强全市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实施增殖放流。养殖区内,根据水体承载力,引领发展绿色生态渔业和高效设施渔业,推广人工湿地净化、生物净化、微生物调水等养殖环境调控技术;集中连片养殖区配套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
第十六节其他保障措施
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重点水域设置界碑、标识及公告牌,公告禁养区、限养区及养殖区范围及主要管理措施。通过项目带动、政策引领,进一步推动全市渔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多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监督,加强公共水域渔政管理,提升全市公共水域渔政监管能力。
第五章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采取自我评价的方式,采用定性分析为主的方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七节环境影响分析评估
禁止养殖区,主要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天然河道等水域。在本规划管理措施中已明确禁止养殖区内水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水产养殖,禁止饲料、药品等养殖投入品施用。规划实施后,该区域水域环境不受本规划影响。
限制养殖区,主要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水域滩涂、城镇规划空间内水域滩涂、重点湖泊等水域。养殖方式以非投饵增养殖方式为主,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明确规定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占比低,鱼类排泄物在水体自净能力范围内,规划实施后对水域环境影响甚微乃至无影响。
养殖区,主要位于现有池塘水域,养殖投喂饲料、施用药物如过量易造成养殖环境污染。为此,本规划在管理措施中明确要求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排放的尾水需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排放;推广生物调水、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环保技术。本规划实施后,有利于引领推进绿色环保渔业生产方式,对改善养殖区水域环境有促进作用。
第十八节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养殖区,规划实施后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生态保护投入,对已建养殖设施和固定捕捞设施应限期拆除;禁止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重要湖泊、河流等水域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重要湖泊、河流天然水域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保护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限制养殖区,规划实施后将强化污染物排放监管,对于不达标养殖单位限期改正,仍不达标的将予以关停处理;严格限制天然湖泊等公共自然水域网箱围栏养殖规模,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重要湖泊等公共自然水域加强渔业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建立重点水域渔业资源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水生生物增殖保护。
养殖区,规划实施后,重点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渔农复合型循环种养技术、养殖尾水生物净化技术等生态环保型渔业生产方式,取缔尾水不达标养殖企业,推进渔业生产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方向转型。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节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约束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节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一节关于规划实施的补充说明
本规划所确定的水域滩涂功能区范围如与现行相关上位规划、文件有相冲突之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节关于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或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节有关术语
一、禁止养殖区
指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域,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内水域,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水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禁止养殖区内水域滩涂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水产养殖;河流、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可按规范实施增殖放流,经科学评估和审批,可实施以生态调控为目的的捕捞。
二、限制养殖区
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水域,城镇规划空间,重点湖泊、塌陷区、蓄洪区等公共自然水域,以及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其他限制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限制养殖区内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生产方式以非投饵施肥的人工增殖为主。
三、养殖区
指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池塘、湖泊、水库等类型水域养殖区。养殖区内主要以投饵方式养殖,需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合理用药、持证养殖;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四、滩涂
河流、湖泊、水库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
附表1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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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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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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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禁 养 区 |
1-1 |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地从茨河铺闸到插花闸的水域及水域两侧纵深200M的陆域。 其他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无核准文件的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标准划设。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八里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 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与实验区均位于淮河主河道行洪区,一并划入禁止养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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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开放型河流主河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范围内的水域滩涂 1.全市开放性河流主河道及支流行洪区:淮河阜阳段、泉河阜阳段、茨淮新河阜阳段、洪河阜阳段、谷河阜阳段、沙颍河阜阳段、润河、茨河、西淝河过境阜阳市行政区河段。 2.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范围内的水域滩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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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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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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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限 养 区 |
2-1 |
(一)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饮用水源地(含备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无核准文件的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标准划设。 (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 1.八里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2.安徽省阜阳市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3.安徽颍州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安徽迪沟国家湿地公园、太和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太和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界首两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徽阜南王家坝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徽阜南谷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临泉泉鞍洲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临泉鹭鸟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界首莲浦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颍东东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安徽颍泉泉水湾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具体范围以相关核准文件为准。 (三)城镇规划空间 市、县、乡三级城镇规划空间范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水域:具体范围以《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及各县(市、区)城市空间规划、乡镇街道空间规划所确定的范围为准。 (四)重点湖泊、塌陷区、蓄洪区 重点湖泊:焦岗湖阜阳市颍上县辖区内正常水位线以内水域滩涂。 采煤塌陷区水域:颍上县迪沟、谢桥、陈桥、江口、古城等乡镇采煤塌陷区水域;颍东区口孜东矿塌陷水域及其他采煤塌陷区水域。 蓄洪区水域:濛洼等蓄洪区内水域。 (五)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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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养 殖 区 |
3-2 |
淡水 养殖区 |
3-2-1 |
(1)池塘养殖区 全市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现有宜渔池塘等类型水域(与城市建设规划冲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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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2)其他养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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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维护以橄榄蛏蚌为主的水产种质资源繁衍栖息地生态环境,实现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60号)精神,按照2019年6月2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结合淮河阜阳段水生生物资源实际情况和环境整治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落实保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全面布局、系统保护修复,全面加强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淮河保护区”)每年增殖放流苗种数量不低于700万尾;到2022年,淮河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以橄榄蛏蚌为主的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远期目标:到2035年,淮河保护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与橄榄蛏蚌繁衍栖息地密切相关的水生植被、河道底质、伴生生物种群等关键生境进行生态修复与重建,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恢复原有水域生态的完整性。加快橄榄蛏蚌人工繁育技术攻关,根据淮河保护区不同的水深、底基、流速以及流量进行适当方式的橄榄蛏蚌苗种人工放流,扩大种群数量。
(二)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制定淮河保护区增殖放流年度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大淮河常规鱼类苗种放流比例,每年放流鲢、鳙、草鱼等苗种,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强增殖放流环节的管理和风险防控,防止外来物种对淮河保护区开放水域的种质资源污染。
(三)强化源头防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增强航道、港口、取水口、排污口、船舶修造、河道采砂、岸线利用等各类规划的协同性。对上述涉及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规划和新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水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统筹处理好开发建设与水生生物保护的关系。对上述已建成且正式运营的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严格限制油污、危化品、垃圾、噪音等排放并努力降低不利影响。加快建设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从源头上阻绝污染物直接排入淮河保护区。
(四)加强淮河保护区污染与生态灾害防治。完善淮河保护区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突发性淮河保护区污染事故风险预警和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规范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强化淮河保护区污染应急监测工作,通过实施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减少污染损害,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保护物种损失,保障淮河保护区水域安全。依法对淮河保护区水域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跟踪督促落实处理责任。
(五)加强保护地建设。结合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以橄榄蛏蚌为主的保护物种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优化调整保护地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面排查保护地内人类建设活动,并对违法违规的人类建设活动进行限期整改。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新的违法违规人类建设活动,统筹协调保护地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规范涉保护地人类活动。开展淮河保护区规划制定修订和勘界立标工作,强化橄榄蛏蚌重要栖息地完整性保护。
(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充分考虑修复措施的流域性、系统性特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确定涉水工程对橄榄蛏蚌物种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明确补偿用途,完成对橄榄蛏蚌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严格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由涉渔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履行生态补偿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积极推进淮河保护区在建和已建项目督查,跟踪评估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建设等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对已批复并竣工的建设工程开展水生生态影响评价,确保生态补偿措施到位、资源生态修复见效。
(七)加快推进淮河保护区禁捕。开展最严格的淮河保护区水生生物生态环境保护,把淮河保护区全域设定为禁渔区,禁渔区内实行常年禁捕。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依法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在社会保障、就业帮扶、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完善退捕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
(八)加强淮河保护区水域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在淮河保护区水域内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提升淮河保护区水域管理效果。
(九)开展保护物种资源调查与评估。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和专家学者的产学研技术交流合作,对保护物种重要栖息河段、种群状况和生存环境开展常规监测调查和专题评估研究,掌握保护物种资源及水生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评估保护效果,提出相应保护和利用对策,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保护方案。
四、保障措施
(十)建立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阜南、颍上两县要建立县乡村三级专兼职巡护队伍,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执法,促进淮河保护区科学管理。把淮河保护区建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河长制、林长制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确保各项养护措施和管理目标落实。
(十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保护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要加大保护物种资源养护经费的整合统筹使用力度,将物种保护、保护地建设、资源调查研究、渔民退捕转产等保护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保障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加强对保护工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积极鼓励以保护物种为主的苗种繁育、人工增养殖、产业化开发企业投身资源养护事业,以捐助、基金等多元化方式,为保护物种资源养护提供社会资金保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资源和生态受损补偿制度。
(十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督查和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在物种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水族馆、公益保护机构在物种宣传保护方面的先导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物种资源养护知识,提升国民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橄榄蛏蚌物种保护和开发,挖掘其栖息地历史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生生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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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任务清单(简要)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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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生态 修复工程 |
生态修复与重建,恢复原有水域生态完整性。 |
市农业农 村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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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橄榄蛏蚌人工繁育技术攻关并开展人工放流,扩大保护物种种群数量。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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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学开展 增殖放流 |
制定年度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恢复种群规模。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防止外来物种污染淮河保护区。 |
市农业农 村局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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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源头 防控 |
国土空间规划要指导约束各专项规划,增强各类部门和专业规划协同性,规范管理水域开发利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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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航道、港口、取水口、排污口、船舶修造、河道采砂、岸线利用等前期规划和新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控制开发强度;后期运营要严格监管,限制排放。加快建设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阻绝污染物直接排入保护区。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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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污染与生态灾害防治 |
完善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和调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监测,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淮河保护区水域安全。调查处理淮河保护区水域污染事故,评估保护物种资源损失。 |
市生态环 境局 |
市农业农村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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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保护地建设 |
严格保护和管理保护物种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优化调整保护地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统筹协调保护地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规范涉保护地人类活动。开展淮河保护区规划制定修订和勘界立标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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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善生态 补偿机制 |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确定涉水工程的生态影响补偿的范围、标准和用途。严格涉渔工程环评,督促业主单位落实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督查在建和已建项目,跟踪评估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对已批复并竣工的建设工程开展生态影响评价,确保生态补偿和资源修复见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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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快推进 淮河保护区禁捕 |
开展最严格的淮河保护区水生生物生态环境保护,把淮河保护区全域设定为禁渔区并实行常年禁捕。将符合社会求助条件的困难退捕渔民依法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在社会保障、就业帮扶、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完善退捕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 |
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医保局 |
2020年1月1日起淮河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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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淮河保护区水域执法 |
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各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做好“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
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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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物种资源调查与评估 |
加强产学研技术交流合作,开展常规监测调查和专题评估研究,提出相应保护和利用对策并加以落实。 |
市农业农 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每3-5年开展一次资源调查与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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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 |
阜南、颍上两县要建立县乡村三级专兼职巡护队伍,促进淮河保护区科学管理。开展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林长制考核。组织部门会商,相互协作,共同推进。 |
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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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保护投入机制 |
整合统筹使用资源养护经费,将相关保护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资源养护。建立健全资源和生态受损补偿制度。 |
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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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督促 检查 |
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督查通报工作情况。表扬先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市农业农 村局 |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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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
开展法律法规、保护典型、科普宣传,提升生态保护意识。加强保护开发,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 |
市农业农 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阜南县人民政府、颍上县人民政府 |
长期,分年度推进。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