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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0/01/22 8.1k 阅读 46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方针,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我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领导重视不足、办案质量不高、工作开展不均衡、指导监督力度不够、沟通联系不足、征地拆迁不规范问题突出、工作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等问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推动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上台阶。

二、整改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对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要切实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纠错,稳妥办理相关案件,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应诉水平。保证案件质量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关键,要严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认真把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运用好和解、调解结案方式,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实现“案结事了”,提高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健全与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重大案件及重要事项协调、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审判执行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等机制。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出现的重点、普遍性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败诉案件的总结和原因分析。各涉诉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73号)及《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6〕53号),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提醒,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职责,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四)转变工作方式,实现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管和案件线上线下办理同步进行。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我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量降低。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说明问题根源,对于行政行为被纠错数量较多的情况,可以对其开展专题指导。积极推动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职能作用从对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延伸到事中管控和事前预防,实现综合治理。针对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人专责,专题研究,专项治理的原则进行整改。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

(五)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考核,进一步做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协助指导工作。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体系,定期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限期查改指导,进行整改通报。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报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强化对行政复议个案的监督,以点带面,促进问题发现和纠正。

(六)加强工作保障,建立人员充足、队伍精干、职责明晰、装备全面、经费到位的综合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量配备,确保由2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审理案件。同时,要确定1名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联络员,并做好人员信息备案和沟通对接工作。要加强专业素质培训,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理论研讨、以案释法等,提高相关人员能力和水平,建设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要加强办案基本装备,根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需要,配备录音录像设备、投影仪、扫描仪等专用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特点的经费保障机制,要把相应经费需求列入年度预算。

三、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采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查自纠与市司法局组织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改时间两个月(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查摆问题,制定方案(2月1日-15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安排专人,对2018年以来至今所有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逐卷排查,梳理问题,分析成因,形成自查报告,制定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自查报告、案卷目录于2月15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

(二)落实整改,集中抽查(2月16日-3月16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对照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整改成果转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工作漏洞,巩固和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抽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查漏补缺、整改总结(3月17日-3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加强整改工作梳理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上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司法行政部门要负责督查指导,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专人,细化任务,强化措施,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各单位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分析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三)通报情况,接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利用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合理意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力争通过此次整改,促进我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不断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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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