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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解读】《阜阳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跟踪解读

2025/12/25 2.1k 阅读 282 点赞

2024年12月3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印发《阜阳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阜政秘〔2024〕14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根据相关政策,将《办法》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1:《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颍州区(含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颍东区、颍泉区行政区域内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征收补偿安置活动。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题2: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主体?

答:区人民政府是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工作,具体事务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土地征收实施机构承担。

问题3:征收安置对象如何认定?

答:征收安置对象为被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只给予一次安置,不得重复安置。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视为补偿安置对象:(一)原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二)胎儿(凭出生医学证明领取补偿安置);(三)征收安置对象的配偶、未婚子女为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征收范围内长期居住,且未享受农村村民住宅征收安置政策的;(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当为补偿安置对象的其他情形。

问题4:补偿安置人员认定的截止时间?

答:补偿安置人员认定的截止时间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布之日。

问题5: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

答:(一)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有效面积按照人均60平方米计算;(二)经依法批准建设或不动产权登记的被征收住宅,按照批准或证载的实有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三)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的,差额部分按砖木三等结构补偿。因私自分割等原因造成被征收住宅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的,应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问题6: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有哪些安置方式?

答:采取货币补偿、实物安置(含房票安置)、宅基地安置方式。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且不能重复享受安置政策。

问题7: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答:搬迁补助费按有效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安置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算。

问题8: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完毕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完毕的,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住宅有效面积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

解读机关:阜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中心

咨询电话:0558-21726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