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阜政办〔2025〕1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市统计局牵头起草了《意见》。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落细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统计监督”任务,于2025年4月下旬起草了《意见》初稿。
(二)意见征求。2025年5月下旬,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园区管委会和市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5年7月21日,《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2025年9月4日,《意见》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意见》(阜政办〔2025〕11号)。
三、主要内容
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及有统计报表任务的有关单位学习内容,确保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提高统计监测服务发展水平,完善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流程,强化经济运行重点领域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落实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方法制度,完善审核评估工作机制,规范审核评估流程,改进审核评估方法;完善名录库管理体系和纳统工作机制,加强对经济数据的跨部门监管。
四、创新举措
主要体现在“严”和“实”上。“严”是指压实统计责任链条,建立全链条数据质量防护屏障,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严格数据审核,规范流程与方法,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实”是指夯实基层基础,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人员配备标准;强化部门协同,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完善名录库管理与纳统机制,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效能。
五、保障措施
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机制,研究部署统计改革发展重大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市统计局政法科;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558-223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