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19年以来,我市连续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到2021年底,全市仍有大量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在此背景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阜阳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保障从增量扩张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的转变。
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年攻坚,全市工业用地亩均效益、亩均税收将明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将全面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能力将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将显著提升。
三、《实施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2年2月-3月2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2年3月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各县市区政府、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共30家单位,征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共收到意见7条,采纳3条,未采纳4条。出现的不同意见经过沟通协商均达成一致意见。
3.2022年4月20日-5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4.2022年6月7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实施方案》。
5.2022年6月17日,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阜政发〔2022〕62号)。
四、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全面查清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处置工作。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均下降率达到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力争年增长10%以上,工业低效用地年处置率不低于20%。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不低于1.0;工业用地地均累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年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各省级开发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五、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各地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逐宗逐地块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原因,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分类制定处置措施,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据实核销批文。三是分类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对因政府或政府部门、企业原因造成闲置和因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的,分类型提出处置措施和具体路径。四是综合整治工业低效土地。提出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挖潜“发展空间”、推进“提质增效”、鼓励“退散进集”及强化部门联动等6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五是推进工业项目用地全过程管理。提出确保工业用地增量、实施带项目审批、推行“标准地”供应、加强履约监管、分类管理、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等6项措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在省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在省级开发园区范围内探索开展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集中布局复合利用及强化部门的联动机制。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探索建立“一码管地”机制,从工业项目立项、报批、供应、建设、投产、退出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各项支持政策,统筹推进攻坚行动。二是严格考核激励。将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市级指标周转池。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处置不实、造假等问题。
八、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解读机关: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解读人:宋天超
咨询电话:0558-2173733